作者holocaust (大叔好喜歡小妞~)
看板Post
標題[郵務] 透明口洞的印刷品??
時間Fri Jun 8 22:42:34 2012
今天有一個客人 來到窗口要寄印刷品
信封是透明口洞
內容是一張類似是公文的文件
整體的樣子就是 第一行 受文者 : xxx
第二行 地址......
再來就是內文...................
........................
客人把受文者 : xxx 這部分 折到透明口洞可以看到的情形
堅持這是印刷品 不接受我們要求以平信交寄 並斥罵我們惡意刁難!!!
客人還說 受文者就是收件人啊 怎麼可能沒有受文者 要是沒有受文者那麼寄個鬼啊!!??
但是 受文者 : xxx 這是公文本身的部分
怎麼可以跟收件人混為一談呢??
後來窗口堅持不可以用印刷品交寄
主管也出來挺窗口
後來不歡而散 客人氣呼呼的走掉
請問 這樣的堅持難道有錯??
有指名給受文者 本身就是通信性質 不是嗎??
大家碰到這種問題該怎麼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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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32.224
1F:推 yuti:政府公文不是都是受文者當收件人寄@@" 06/08 22:53
2F:推 Barbiel:公文本來就不是印刷品 是信函 06/08 23:42
3F:→ Barbiel:大不了拉倒這我們不收寄 06/08 23:42
4F:→ Barbiel:啊 不能這樣說 我都會努力解釋印刷品的定義 06/08 23:43
5F:→ Barbiel:通常拿書跟DM舉例,並且告知印刷品因沒有隱私性質會被拆檢 06/08 23:45
6F:→ Barbiel:開拆之後發現不是印刷品也會退回請您補郵資 06/08 23:46
7F:→ Barbiel:為了避免造成您的困擾及時效的延遲 06/08 23:46
8F:→ Barbiel:建議您還是依照信函交寄 06/08 23:47
9F:→ Barbiel:我們局曾經因為做大宗時聽信了顧客的話沒有檢查 06/08 23:49
10F:→ Barbiel:結果是信的當印刷品狠賠了三千多= = 所以我死不妥協 06/08 23:49
11F:→ shalu:受文者 也就是抬頭 如為特定人士 就不算印刷物 像DM就OK 06/17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