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n0419 (正直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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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考試] 郵件處理規則
時間Sat Nov 12 15:50:01 2011
99年外勤二郵政法規第57題
第一個選項
保價郵件、報值或掛號包裹全部或一部遺失、被竊或毀損應予補償者,於給與補償金時,
並退還其郵資。但保價費、報值費,不予退還。
這個選項是錯的
我知道是錯在「一部遺失」這邊,原本的條文裡沒有這句
但是
郵政法第29條是這樣說得
郵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寄件人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
一、 包裹郵件、快捷郵件、報值郵件、保價郵件全部或一部遺失、被竊或毀損時。
二、 其他各類掛號郵件全部遺失或被竊時。
所以原本的選項是錯在
「如果只有一部遺失的話,雖然有補償,但是並不退你郵資和保價、報值費」
可以這樣子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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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70.79
1F:→ upduncan:不對~是錯在"掛號包裹",它沒有一部以及毀損 11/12 16:33
2F:→ kyo12345j:樓上正解 你完全把它複雜化了 11/12 16:47
3F:→ kon0419:感謝解答 11/12 18:01
4F:推 gogoo:掛號包裹 不是就是 包裹郵件? 11/19 15:33
5F:推 gogoo:郵務營業規章214條 保價郵件、報值或掛號包裹全部喪失應予 11/19 15:50
6F:→ gogoo:補償者,於給與補償金時,並退還其郵資。但保價費、報值費, 11/19 15:51
7F:→ gogoo:除已內含於郵資者外,不予退還。 11/19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