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sirefly (迪斯艾爾‧飛)
看板Post
標題[郵務] 櫃檯多給了兩張郵票
時間Thu Jun 2 20:27:49 2011
今天寫了張紙條,
請家人到郵局幫忙買郵票,
紙條上寫著:
「$0.5×20張=$10
$3.5×20張=$70
$2.5×8張 =$20
請開立購買票品證明」(票品證明忘了開立)
家人買回來後我一查看,
$2.5多給了兩張,
可能櫃檯以為我都買十的倍數,
大意地$2.5給我十張。
請問如果拿五元現金還給郵務櫃檯,
需要還給今天給錯郵票的櫃檯人員嗎?
或是交給當天的郵務櫃檯人員即可?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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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46.144
1F:推 ppaaa:是我的話會給當天那位 因為搞不好五塊他絕得小錢自己貼就好 06/02 20:44
2F:推 jamespu:應該給原本那位^^ 因為每個人的錢是分開個人保管的喔 06/02 20:53
3F:推 hsunlan:如果客人都跟你一樣就好了 06/02 21:20
4F:推 yojne:拿現金or還郵票都可以。謝謝你~櫃台一定很開心的。做郵務賠 06/03 00:14
5F:→ yojne:錢都是不知不覺的。囧 06/03 00:14
6F:→ Desirefly:感謝各位的回答,今天有拿錢要去還,但沒遇到本人。 06/03 20:55
7F:→ Desirefly:今天家人又去了一趟郵局,剛好遇見那位職員,不過職員說 06/07 11:46
8F:→ Desirefly:她沒發現,因為她們一星期才結帳一次。⊙⊙ 06/07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