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aab (神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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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內部]想請問關於調遣的問題
時間Sat Nov 13 17:57:59 2010
※ 引述《inflyingsky (inflyingsky)》之銘言:
: 大家好,我是前年考上郵局的從業人員
: 我最近遇到了一件很困擾的事,就是被人事室告知要調往其他局
: 因為我們這局的抵公休人員太多,班已經排不下了
: 但是對於好不容易熟悉現在的環境我實在不想離開
: 加上這裡的前輩對我都很好,真的很不想走
: 我比較疑惑的點是...人事室本來就可以這樣隨意調動人員的嗎
: 那麼分發的意義在哪裡?雖然分發地點一開始就不是我選的...是直接分配的
如果你仔細去看報名簡章,裡面是寫成績高的優先晉用
這句話是說提前叫你來工作,而不是成績高的就可以選在哪個局工作
: 想知道是我們這個責任中心局這樣,還是這種情形是正常的
: 另外還有一點疑惑的...從業人員錄取三年內是不能申請調遣是規定吧
: 考試時...豐原區和和平梨山區是分開的但同屬豐原責任中心局
: 南投區和水里信義區也是分開的但同屬南投責任中心局
: 那麼本來是屬於和平梨山區的人在三年內可以調往豐原區嗎?
: 還有水里信義區的人一開始分發就分在南投區也是可以的嗎?
: 以上兩個問題是假設性問的...請對於人事調遣有了解的同業輩們能幫我解惑一下
: 在此謝謝!!!
舉例,你前年考上豐原責任中心局
分派你在大甲工作
但今年豐原有欠人,要把你調去豐原
這符合規定嗎? 是的,這符合規定
因為你的身分是豐原責任中心的員工,而不是大甲郵局的員工,她有權力將你調動
聘僱你的是豐原郵局,他指派你在他轄下的大甲郵局工作
所以她也可以指派你到他轄下任一郵局工作
所謂三年不能調動規定是指責任中心之間的調動或請調
三年內你不得申請請調到其他責任中心 例如:彰化.台南.高雄
豐原也不可以指派你到彰化等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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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6.224.19
※ 編輯: ssaab 來自: 59.126.224.19 (11/13 17:59)
1F:推 Barbiel:我剛進去沒三個月就被調動了= =" 11/14 02:51
2F:推 cashking:藉這個版的標題問一下...假設我在三年不能調動的期間 11/14 10:25
3F:→ cashking:我又參加了下一屆的從業人員招考...順利考取我要的局 11/14 10:25
4F:→ cashking:那年資會併計嗎???還是我要從頭來??? 11/14 10:26
5F:推 shalu:樓上 從重頭...這點我也覺得很不公平 尚需去查勞基法看看 11/14 10:28
6F:推 inflyingsky:謝謝你^^這樣我了解了~ 11/14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