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rbiel (精彩不亮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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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郵務] 學生包裹
時間Thu Jul 15 01:36:20 2010
對不起,我一直以來一直有一個問題。
如果期限過後的學生包裹收寄,
大家是如何處理的呢?
比如說今年期限是7/16,
但顧客在7/25來交寄。
或者前年買的沒有寄出,
到今年才寄的。
1. 稱重計費-100(or70)?
也就是如果資費稱重之下是120,
那就再跟顧客收取20元郵資。
如果低於學生包裹的價格就不再收錢。
2. 稱重計費。之前的100元或70元不管他。
3. 不重新計資,以已貼郵資來收寄。
我承認我們郵局一般都採取 2. 的作法。
其他郵局的大家普遍是怎麼收寄的呢?
也不知道怎樣才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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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生活就是一半歡樂一半痛苦
一個人所以幸福 並不是因為他得天獨厚
而是那個人自己心裡想著幸福
為忘記痛苦而努力 為變得幸福而努力
只有這樣才能使人真正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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