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binsky (Davie)
看板Post
標題Re: [郵務] 關於易碎物品
時間Sun Jul 11 12:43:00 2010
※ 引述《BPM (豐弟)》之銘言:
: 我週四在郵務窗口實習時也碰到一位寄包裹內含液體的
: 我的前輩很委婉的告訴該位客人 不能收
: 因為裡面有液體(郵件處理規章裡似乎也有規定)
: 尤其寄達地是頗為龜毛的國家 有被退回的風險
: 客人也是表示理解 然後將小瓶子裡的液體倒掉後再重包
: 個人認為郵務真的是很複雜呢...(也有可能是自己只站過一次郵務吧?)
郵件處理規則第37條是這樣規定的
下列文件或物品,禁止交寄:
一、物品之
性質或其封裝有傷害郵政服務人員或
污損郵件或郵政設備之虞者。
(其他條文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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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44.47
1F:推 BPM:所以手邊要放法條 以便讓客人查閱...XD 07/11 13:15
2F:→ kibinsky:這些資訊"用郵手冊"上面就有寫了喔!局裡應該都有用郵手冊 07/11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