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lide (美好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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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請問助教!
時間Mon Aug 23 19:07:46 2004
※ 引述《Jessieoo (我....)》之銘言:
: 91(含)學年度以後入學者(適用新課程標準者)可以
: 唯須注意 3學分的法緒 - 2學分的法緒 = 0 (多不退)
: 90(含)學年度以前入學者 不可以
: ※ 引述《duenharn (大師兄回來了)》之銘言:
: : 敢問助教,又是一個法緒的問題,
: : 社會系姜皇池老師開的法學緒論(3學分)可以抵系上的法緒嗎?
: : 懇請助教指點迷津,感恩!
請問助教,90年度入學者,可否修這個法緒三學分再用一個選修來補不足的一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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