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ssieoo (我捐血了,那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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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本系課程一律上擋下
時間Mon Feb 16 16:58:49 2004
由於系務會議(86學年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曾決議:
經出席老師決議自八十七學年度起恢復本系擋修規定。即學生所修之全學年之科目
其上學期課程未修習或經修習而不及格者,不得修習該科下學期課程。
說明如下:
1.這個規定有公布在INFO網站上「各系學士班必修課程查詢」裡面:
所有全年課程皆上擋下,「上」未修習或修習未及格,不得修「下」。
根據教務處規定,凡公布於INFO網站上之資訊,除明顯筆誤外,欲修改者均須
經系所務會議、教務會議通過始得修改。
以上兩項的意思就是只要是我們系上開出的課,一律上擋下
即使授課老師同意也不可以直接修「下」
之前我說錯了,請大家注意!並請見諒。
至於外系課程沒有上擋下規定者,我們系上在學分認定上一律將「上、下」視為一體
只有上或下者一律不計入畢業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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