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huang (竹碳烏龍)
看板Policy
標題Re: [討論] 社會契約
時間Sun May 11 22:41:05 2014
※ 引述《RIFF (企業戰士)》之銘言:
: ※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孫中山攻擊大清朝;大清朝也攻擊孫中山
孫中山攻擊大清,大清攻擊孫中山,難道只有這樣而已嗎?
袁世凱也攻擊孫中山,各地軍閥也攻擊孫中山也互相攻擊
失去最多的是孫中山嗎?不,失去最多的是平民百姓
因此在執行這種手段之前要有所覺悟,死的人不只是你自己
還有更多無辜的人也會因此死去
: 讓自己的"違劣法行為"產生正當性的是"道理",或者西方人稱為"普世價值"
: 或許依你的說法:是一個更高等的"秩序"
: PS,我國有簽署人權公約
不是道理也不是普世價值,普世價值本身就是一個企圖正當化
自己不正當行為的藉口,為何其他人必須認同某一種所謂的普
世價值呢?
我國簽署?請問有一位叫做中華民國的物體或是生物簽字嗎?
: 島內有島內"秩序"-->島政府與島法
: 國際"秩序" 也有 國際"秩序"的運作方式
: 集遊權符合高等國際"秩序"規範
你所謂的高等是指北韓或是中共這些國際嘛?
還是如德國那種高等國家?
誰高等又是怎樣訂定出來的?
我也可以說台灣比起全球一百多個國家級由全領先世界屬於全
世界最高等的國家
別忘了在台灣集會遊行只要通過許可已就可以,你可以如白狼
那樣說中國好,也可以舉著蔣中正的照片,甚至也可以說你要
台獨上街頭
但是在德國呢?你可以拿著納粹元首希特勒的大幅照片上街頭嘛?
: 所謂"維持秩序"與"維持法制" 其實都是 低等島政府(官員)的託辭
這並不是託辭而是全台灣兩千三百萬人的期望,也是民主程序的核心價值
沒有秩序和法治就不是民主,而是赤裸裸的獨裁
為什麼我門需要有民主?我們大可繼續學習古代封建王朝那套,做不好推
翻你,再把執政者全家殺光誅九族
: 依照國際"秩序",任何阻擋部分人民行使普世價值的主張的人 都應該被制裁
: 嚴重者該被永遠監禁。 阻擋普世價值的人是違反人權的。
依照高等國家的秩序,任何人民的行為都應該遵守法治,法律是全體人民所
認同的最低價值觀,而任何人都不應愈越
以普世價值來踐踏民主程序的人,都是破壞民主違反人權的
人權即是法治,法治即是民主,民主即是人權,而任何違反
者都應將其永久隔絕於社會,這不僅是國際社會的共識,更
是高等國家的我們所奉行的社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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