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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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產創條例第30條 鐵定刪 經部:擴大研發抵減優惠
時間Fri Feb 26 16:41:49 2010
產創條例第30條 鐵定刪 經部:擴大研發抵減優惠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26/4/21264.html
產業創新條例草案第卅條提供世界五百大企業提供一五%營業所得稅優惠稅率,
卻引發不符租稅公平的重大爭議。經濟部次長黃重球昨天在行政院表示,
政院決定取消這項優惠,刪除第卅條,改採擴大對企業研發的抵減優惠予以彌補。
產創條例草案在第卅條針對願意來台設立運籌中心的企業,提供營所稅一五%優惠,
而給予其他企業的優惠為二○%。黃重球表示,經濟部曾徵詢國內外指標性企業,
發現外國企業設運籌中心考慮因素較多,單純的租稅優惠難有吸引力;
而國內僅四家企業符合此項門檻,適用性偏低。
綜合考量企業意願,並排除輿論抨擊此條款圖利大企業,才決定刪除此條文,
改以擴大對企業研發的稅賦抵減來取代。
由於產創條例草案已送交立院,因此行政院只能請黨團提修正案,刪除第卅條,
預計今天向黨團提出報告。黃重球表示,取消優惠後,政府計畫採取擴大對企業研發
的稅賦抵減優惠,將企業從事品牌行銷、市場及通路研究等也列為優惠項目,
並且增加服務業租稅優惠。
黃重球說,改採研發抵減優惠後,企業享受的營所稅率將低於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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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新聞
新的租稅優惠是不是能在有限的成本底下,達到比原本規劃更有效的吸引投資效果
大家就再觀察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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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雲連夜幕轉紅 夜幕轉紅漫天東 紅漫天東有客來 東有客來人情濃
來人情濃酒千杯 濃酒千杯盡思愁 杯盡思愁醉人易 愁醉人易再相留
~ 《客來》。不返 200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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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5.62.106
1F:→ Uzaki:有遠見的人不少,有膽識扛起批評的肩膀不多。嘆。 02/26 17:00
2F:→ Uzaki:已許久未在國內政壇見到「橫眉冷對千夫指」的好漢了 02/26 17:01
3F:推 Uzaki:擴大研發耗時更久,一個500大企業總部來台卻助益更多 02/26 17:23
4F:→ Eventis:照這樣講英屬XX群島應該會擠滿全球500大的總部. 02/26 21:50
5F:推 lembertlin:據報載,張忠謀對這事的反應滿中肯的。若跟他國的差異 02/26 22:42
6F:→ lembertlin:只在租稅上有差,那談優惠是有膽識,若還有其它方面的 02/26 22:44
7F:→ lembertlin:不足,卻只談租稅,那用心在哪就可議了 02/26 22:45
8F:→ stevegreat08:公平與效率,本來就是很難兩全的,而且台灣政壇太多 02/26 22:51
9F:→ stevegreat08:自以為是的政客,但是都只對自己的利益有「遠見」。 02/26 22:52
10F:→ Uzaki:英屬維京群島與台灣的條件、環境差別很大,不是同一件事 02/27 00:44
11F:推 LORDJACK:基本上, 外商公司在台灣設的點, 作帳時會採費用加乘法 02/27 01:29
12F:→ LORDJACK:就算現在有課營所稅也繳的幾乎跟沒有一樣 02/27 01:30
13F:→ LORDJACK:只憑這點哪可能要人家來設營運總部 02/27 01:30
14F:→ Eventis:既然原因在條件、環境差別很大,那租稅本身即非來不來台的 02/27 09:31
15F:→ Eventis:直接影響因素,自然也無從逕為聯結. 02/27 09:32
16F:推 stevegreat08:租稅雖非「直接」因素,但是卻是參考「條件」之ㄧ。 02/27 16:01
17F:→ Eventis:能被當條件的因素非常的多,在這一點上強調不過是一個權重 02/27 21:54
18F:→ Eventis:各自表述,並沒有深究的意義:) 02/27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