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看板Policy
標題Re: 全民國防政策
時間Fri Jun 12 21:42:51 2009
※ 引述《zaku7777 (zaku)》之銘言:
恕刪部分
: 所以我很乾脆的放棄這一塊,將它踢到縣市民防去,
: 由各縣市警察去帶民防隊就好了
^^^^^^^^^^^^^^^^^^^^^^^^^^^^^^
z兄你對我提過,陳新民老師的縣市國民兵觀念不很贊同
但是事實上你在這邊講的根本是一樣的事
差別只是在,你想用警察去帶,而陳新民想用的是裁掉的軍士官去作,這樣而已
亦即,裁軍的過程中把原先空殼師的兵力往下散到各縣市政府去
基幹人力就先由裁掉的軍官去填實,那三-四個月的軍訓也由這些人處理
戰時我記得也有說到配合各縣市警察(真正的地頭蛇)進行守備、 通聯任務
平時這些國民兵也可以協助警察的維持治安任務
總之後備動員力量還是要有的
只是叫守備旅、國民兵,還是警察衝鋒隊的問題而已
而我覺得陳新民老師的國民兵主意比較能實現
跟z兄講的主意折衷的話
就是由裁掉的軍人帶著現有的新訓/動員能量(含軟硬體)下到各縣市政府去
先把這個新『國民兵』系統的基幹打起來
(就跟現在退役職棒球員去組甲組球隊的意思一樣嘛)
以後這些軍人總會慢慢老光死光,
那再想辦法招募or乾脆從警察人力系統裡面去挑選拔擢帶隊官
或者你嫌那些裁下來的軍人連國民兵都幹不好的話,過程中就慢慢淘汰
這部分我是覺得不妨把現存保警的能量慢慢的跟國民兵作結合
反正保警的任務原本就有點像美國他們國民兵的警察任務
: 蓋因,縣市警察+民防隊所能做的,與守備旅差不多,
: 看守與封鎖要道橋樑村鎮據點倉庫港口海岸等等等等,
: 當然,守備旅底下還是編有多人武器,重機槍與迫砲還是有的,
: 火力比較強,真的想撐,是能撐久一點啦,
: 不過估計不會差太多
: 換言之,就不另組織指揮單位,直接由警察系統去指揮管制,
^^^^^^^^^^^^^^^^^^^^^^^^^^^^^^^^^^^^^^^^^^^^^^^^^^^^^^^
我不認為現階段警察有這種管制能力
現在警察的通訊能力,根據我的觀察,頂多就是勤指-各巡邏組這樣一層
打起仗來要有效擔任守備任務,恐怕一層不夠
而且,警察真的對軍事/準軍事指揮任務有概念嗎?
早期軍警一家,警察訓練人員跟軍隊都有千絲萬縷關係時或許有
但這種狀況聽說已經消失20年了,該忘的該丟的應該都丟光了
所以我覺得陳新民老師的主意會比較好一點就是這樣
: 軍方只需要做與各縣市政府/警察的通聯系統就好,
: 械彈與必要裝備(盔,防毒面具等),都撥給各縣市去管理
: 任務除了直接拉上第一線與敵交火外,大概都要負擔,
: 如果敵一支裝步群要來佔橋,打也是送死,通報上去閃人便是,
: 如果遇上敵三二散兵,要不要開火攻擊是你家的事
: 老實說戰時工作很多,大部份都不是"兵"的工作,
: 把人拉去當兵很浪費,
戰線打到台灣本土,無論你是去幹嘛的,我想你都會願意帶一把步槍在身上
至少你要跑也可以放兩槍壓制一下敵人才跑
如果對槍聲炮聲一點概念也沒有,
戰時搞不好砰一聲嚇呆了,逃也逃不掉,人家丟手榴彈過來你還呆呆站著
那什麼也不用講了
所以我不覺得把人民拉去受一些基本的軍訓,每年定期複訓是很沒意義的事
覺得訓練很貴的話,試想想打起仗沒有訓練的代價是什麼
: 20-22歲左右看不出來,但26歲以後就很明顯了,
: 譬如說軍隊需要有人修橋修路,並不需要找人來當工兵,
: 公路總局,土木工程師,營建工人,合力起來就能支援工作,
: 把工程師,工人不管身份職業能力技能,全部先拉去當兵,
: 這很沒效率
只是三個月的基本步兵訓而已
美國海陸也是12週的新訓,訓完才分兵科專門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54.237
1F:推 ChallengerII:不認為現階段警察有這種管制能力+1 06/12 21:54
2F:→ ChallengerII:打起仗沒有訓練的代價就是血流成河...... 06/12 21:55
3F:→ roxinnccu:此外警察人力缺很大是事實... 06/12 21:58
※ 編輯: roxinnccu 來自: 218.166.154.237 (06/12 22:03)
4F:推 ChallengerII:對 警察人力缺很大 消防更是缺很大 缺不用錢....... 06/12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