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ghlander (無極)
看板Policy
標題Re: [問題] 做偽證要判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時間Thu Jun 4 17:09:33 2009
被告沒有偽證罪
證人才有偽證罪
被告受不自證己罪原則保護
證人卻是自己具結絕對不能說謊,受偽證罪拘束
這跟總統不總統無關
先把我國的刑法常識弄清楚會好一點
※ 引述《marcozz (不需冷笑話的天氣)》之銘言:
: 今天看網路新聞說陳幸妤、陳致中說辭反覆,所以被列被告.
: 如果罪名成立,偽證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 我就在想,說詞反覆的濫觴那可真是非馬英九莫屬了.
: 公費->私費->公費->私費->公費->私費->公費->私費->....把大家都搞混了.
: 國家的法律制度是很重要的,不知道我們國家的法律有沒有規定:
: 總統候選人可以不受偽證罪制裁呢?
: 還是天子犯法,可以不用與庶民同罪?
: 不知道馬英九總統對於這種國家制度的看法,是否與人民的立場一樣呢?
: 如果他能以身作則建立起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制度,對國家社會也是很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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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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