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2009 (chu2009)
看板Policy
標題請別假愛國之名掀文字獄
時間Fri Mar 20 11:40:02 2009
當政治人物經由網路人肉搜索或獵巫,拿以前年度在報紙正式發表的文章及未明確證實網
路匿名者確實身分時,就以政治鬥爭的手段逼迫坑殺別人時,不論這個人是公務人員或不
是公務人員,這都是文字獄。
自由電子報說:綠委握鐵證 郭冠英=范蘭欽,而郭冠英說:自己根本不是范蘭欽,也不認
識這個人,而他只有寫過一篇「繞不出來的圓環」。
一方說是一方說不是時,在所謂的民主國家,可以未提確實事證時,只因立委口說比對過
相關文章握鐵證就可以把一個人名譽生活立即滅絕嗎?我們可以在沒有確實看到鐵證沒有
經法律程序時就強力要求政府處理任何一個人嗎?
網路上虛虛實實真真假假難分辨,但大家都在網路上奔馳,都曾在網路發文抒情,難道我
們樂見在"物換星移"的某日被人拿來戴帽子嗎?當文字獄罩頂時我們有自救的能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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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5.147.154
1F:→ suwilliam:這部分似乎比較跟政治道德有關...... 03/20 12:12
2F:推 houkoferng:與政策無關即刻鎖文 03/20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