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asis2006 (rp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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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二月底前國民年金未繳開罰3000~15000元
時間Mon Mar 2 22:12:43 2009
不交會罰錢,可以接受。
那如果四十年後輪到我卻沒錢的話,誰負責?
勞保有洞,健保有黑洞,那這個國民年金的未來發生問題,怎麼處理?
何況看我娘的繳費單上,說的最清楚的只有繳費金額與不繳要罰你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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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79.93
1F:推 Eventis:政治化地來說,有可能會被打成18%階級.......(默) 03/02 22:17
2F:→ Eventis:不政治化地來說,這就是所謂的信賴保護,就算政府可能因此 03/02 22:17
3F:→ Eventis:陷於支付不能,就算公部門賣官賣地印鈔票都不論,一定要履行 03/02 22:18
4F:→ Eventis:其實真正的問題是,政府可以透過貨幣政策放任惡性通膨Orz 03/02 22:19
5F:→ Eventis:雖然在理論上如果政府的財政穩健,是不會發生這種事的. 03/02 22:20
6F:→ Eventis:不過也只是理論上.....@@;;;;;; 03/02 22:20
7F:→ Eventis:但是這是政府最有可能讓這一代人去扛福利支票,到了真正要 03/02 22:20
8F:→ Eventis:大舉清償的時候還能還得出錢的方式(假設是個純借錢的政策) 03/02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