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yin ( )
看板Policy
標題Re: [問題] 為甚麼不修法 讓路邊收費員拍照舉發違停?
時間Tue Jan 6 22:46:12 2009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路邊收費員 人數夠多 只要賦予執行 拍照舉發違停
: 一定可以改善違規停車的現象
: 為甚麼不這樣作呢?
: ps:看到很多車主 為了不繳停車費 把車停到停車格外
: 這不是很荒繆嗎?
不需要道路邊收費員
一般民眾就可以了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7- 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
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只要檢具違規證據資料 有心都可以當檢舉達人
可是 這種事情吃力不討好
只要看八卦版上抱怨警察開單之後 有多少人在一起幹樵警察
就可以了解現在只要是罰錢的事情 沒有多少人會接受
就算是違規事証具體且有危害他人安全問題也是一樣
再來談為什麼不找收費員去拍違規照
這就牽扯到人性問題
今天要收費員開單後 再去兼職違規取締拍照
以後收費員也不用去開停車單
收費員是獨自一人固定路線在跑 在開停車單
沒有一群人在跑 也沒有公權力強力維護
容易被一些心胸狹小的民眾 挾怨報復
輕則辱罵幾句 重則動手打人
人家也是糊口飯吃 一個月沒賺多少錢
還要多做可能事後有危險的事情
誰肯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79.131
1F:推 Pissaro:而且就算政府匿名也沒用,一個人能拍的地區其實很固定 01/06 22:50
2F:推 Pissaro:由照片就可以反推拍攝者地點,守株待兔等著打就是了 01/06 22:53
3F:→ Pissaro:我哥光是在家裡把玩照相機都會被人找上門來警告 01/06 22:54
4F:→ Pissaro:「大家都是左右鄰居,不要太超過」只因為我哥的相機閃光閃 01/06 22:55
5F:→ Pissaro:過窗外時,他正在闖紅燈 01/06 22:56
6F:→ Eventis:恐嚇和後面現實的危害行為恐怕不是罰金就可以解決的:) 01/07 07:44
7F:→ Eventis:雖然大概也是罰金啦............(遠目) 01/07 07:45
8F:→ Duarte:罰金還比 "判刑兩年 緩刑五年" 要強啊! E 大, 你說說看啊! 01/07 07:52
9F:推 bullfrogtwn:要拍闖紅燈不容易耶,我有拍過並排停車的,騎腳踏車很討 01/07 14:04
10F:→ bullfrogtwn:厭這種 01/07 14:04
11F:推 Eventis:D大幹嘛只選最重的量刑啊Orz 01/07 23:30
12F:→ Eventis:就算判也未必會判那麼重,判到6個月以下還可以易科罰金. 01/07 23:31
13F:→ Eventis:當事人進了法庭裝裝孫子,躲過去,出了法院報仇有的是機會. 01/07 23:32
14F:推 Duarte:不是啦, 最近有兩個案子判成緩刑五年的, 你可以看一下. 01/08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