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pt (神手回來大家回神)
看板Policy
標題Re: 消費券要成功必須 限制用途
時間Thu Nov 20 16:34:26 2008
這位大大的思考方向與我雷同,不過卻不必限制於
民生必需品。
通常民生用品指涉到
食衣住行四大方面。其實已經涵蓋消費券
使用範圍之外的領域。像是房屋貸款、頭期款以及大眾交通費用等都不在其內。
反觀百貨公司部門的化妝品,服裝販售部門定期推出的折價和特價優惠都
已經可以在不景氣時節吸引大批顧客上門,倘若加上持消費券購物格外的六
、七或八折優惠,造成雙重優惠降價的效果,持券消費的顧客可能僅用既售
價格的五成不到的消費券面額,卻自掏腰包支付大部份的現金,以求購賣更
多品項。即是消費券額外增加的刺激消費乘數效果了!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會不會有人拿消費券去花, 而把原本該花的錢存起來
: : 這種事情根本不需要吵
: 問題是 現在吵的是 幹麼不發現金就好了?
: 為了面對這項質疑 我提出消費券限制只能買非民生用品
: 這就是用來對付 『那群把原本該花的錢存起來的人』
: 因為他們無法做到 『增加消費』
: 所以他們雖減少所得去網拍
: 但是讓其他人 因為網拍折價 又再鼓勵消費
: 這樣發消費券的利益 就會比發現金 高
: 否則消費券不限制等同現金,只是多浪費砍樹印製的那些紙張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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