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entis (何逸凡)
看板Policy
標題Re: [討論] 關於消費卷...
時間Wed Nov 19 00:18:00 2008
消費券目前看起來是可以完全取代現金使用的.
即,消費"券"的價值不會因一次消費而歸於失效,
收到消費券的商家可以再次消費,亦可以當作代金(合意)返還消費者.
看到這裡就有一個大問題,
這樣做不就等於印一張到期後失效的鈔票給全民當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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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個人立場,我是對"印鈔票,救經濟"這種看法存疑啦.
畢竟美國佬是最會來這套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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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52.7
1F:推 IBIZA:有舉債, 所以不是印鈔票 11/19 04:12
2F:→ Eventis:貨幣的發行也可以提供擔保後為之:) 11/19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