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ukoferng (林全部長問候您)
看板Policy
標題Re: [政策] 公民複決防衛條款未過關
時間Thu Oct 30 22:50:22 2008
所謂的完全透明公開是不可能存在於外交相關場合
根本也沒有所謂的完全透明公開的決策,此點也是為何多數民主國家
對於相關的協商,都採取協商內容的審核而非程序審核。因為協商內容為
實際上攸關國家利益之所在,而協商過程則是程序問題,特別在對外事務上
秘密協商有其實際必要性,那種無限上綱決策透明化的論點,基本上就是一種
無視現實。
機關對機關的外交條約,多數為國際合作案件,而國際合作多數對國家利益
有正向作用並不適合拿來當做兩岸協商應該更透明化的理論基礎。
同時,群眾知的權益可以利用機密保護法,在相當年限後解密予以滿足
所以我實在看不到非要成立公投的目的性。
簡單的講,請直接告訴我們,為何協商內容的把關不足以維護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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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haka1aka:因為我懷疑我擔心我不信任。。。 10/30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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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CrazyMarc:因為現行制度無法把馬政府綁死,當然要翻桌啦 10/31 21:23
3F:推 OmegaWind:似乎指出了制度外的信心、期望問題 麻煩的也在此 10/31 21:33
4F:→ houkoferng:制度外的問題有不少是政治問題非政策問題,請移版 11/02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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