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ycc (y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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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財產來源不明的法案
時間Mon Sep 1 16:11:13 2008
※ 引述《lomogenie (genie)》之銘言:
: 『財產來源不明法案』
: 聽起來這個概念,像是 英治時期 香港的廉政公署,
: 廉政公署 可以根據 公職人員 的工作所得 和 現有財產 比例做判斷,
: 如果比例過於懸殊,便要求 政治人物 必須提出合理的說明。
: 這個橋段,曾經在港片 五億探長雷洛傳 中出現過,
: 記得雷洛的對手,因為無法合理地交代財產來源,
: 便被懷疑是貪污。
: 類似這樣的法案概念,
: 或許還可以構想地再細緻一些,
: 但是,如施所說,當紅衫軍的熱潮一退,藍綠都刻意地忽視這個提法。
: 我不知道,我可以做一些什麼,
: 但是如果,
: 藉由連署、發聲 是可以引起一些共鳴的,
: 那我覺得台灣的確 需要類似的法案,來監督 政治人物,
: 不知道有沒有可能,
: 大家串連起來,
: 表達一種聲音給我們的民代、國會...
以台灣目前政府方面的腐敗程度來講
算是病入膏肓
這個法無疑是唯一的藥方了
要做也不難
想當公務員就要簽一張切結書適用這個法
你當然也不是一定要當公務員
然後總統大赦以前的事完全不追究
不簽的可以優退
(那些有太多見不得光財產的自然會走)
不要講太多有的沒的
亂世用重典 何況這個法對於守法的公務員根本無關
你說有人陷害故意匯錢?
小學生程度而以
一大筆錢匯給你 但是你動都還沒動
真的會判定這是貪污? 拿去充實國庫就好
(當然這是簡化一下 但是道理就差不多是這樣)
有不正常的錢從你的帳戶轉出去....那就大有問題了
最後在講一下
台灣處處充滿了關說 送禮 回扣
這都是那些民代官員弄錢的手段
當然最高級的就是直達天廳
一家原本要倒的爛公司只要高層關照一下
銀行團馬上通過大筆貸款
這中間的利益那才是大
這就是為何有些經濟犯能夠一倒就是倒掉幾百億
不過說真的 在法律不週全
污錢"不可能"會被抓的情況
我要是在那個位置
我應該99%也會拿啦....
只嘆我乃一介小國民 沒這能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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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uarte:看到 "亂世用重典" 就覺得很無言. 09/01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