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tricky (景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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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財產來源不明的法案
時間Sun Aug 24 02:41:07 2008
在下是香港人,談一談自已所知道的事情吧.
首先是財產來源不明罪,其實是針對公務員,尤其是警察.
因為六七十年代的香港貪污成風.
消防員去救火有一句說話
「有錢放水,沒錢散水(離開)」
警察甚至公然向黑幫收「片」,簡直就像出薪水一樣,
定時就會在你的辦公卓上出現.
財產來源不明,那就非常簡單,
你於二十年前當公務員,薪水是每月三千元,
你就算不吃不喝,也沒有理由戶口中有三千萬吧.
就算是中彩票,也該有記錄下來吧.
所以財產來源不明不是有些大大所想,變成莫明奇妙的以財入罪.
王聖人說的設立廉政公署,其實是不可行的.
因為廉政公署的首長,全名為「(香港)總督特派廉政專員」.
是由港督任命的,當年港督不涉及香港政治,超然於整個體制以外.
但1997後,香港特首涉及政治愈來愈深,現在廉政專員全都變成了快退休的公務員,
例如羅范椒芬,原任教育常次,但因為開罪家長,開罪教育界被調為廉政專員,
然後因為被指干擾學術自由而辭職,但轉過眼後就當選人大代表.
台灣任何政府機關也被政黨干涉介入那麼深,
連司法院也是看民意,看政黨權力平衡當官.
要有一個完全中立的機關去當廉政公署,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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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168.169.85
1F:推 kuopohung:就是我PO的法律那篇文章 08/24 03:11
2F:→ kuopohung:法律本身就事政治的產物,何來脫離政治? 08/24 03:13
3F:推 Eventis:樓上k大如果當街把身邊的人放倒然後接著把肉剮下來叫賣, 08/24 09:30
4F:→ Eventis:我想結果應該很脫離政治(茶) 08/24 09:30
5F:推 Eventis:不過這種是所有特性是監察的制度都有的問題. 08/24 09:33
6F:→ Eventis: ^文內提的這種 08/24 09:34
7F:→ Eventis:大體上是個良心事業Orz 08/24 09:35
8F:推 hayabusa:特推最後一段。 08/25 00:19
9F:推 hayabusa: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08/25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