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You77 (我愛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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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假如該縣鄉鎮做合併案,該版版友贊成嗎
時間Thu Apr 24 22:25:58 2008
※ 引述《YiShenHsieh (行萬里路勝讀萬卷書)》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ChangHua 看板]
: 作者: YiShenHsieh (行萬里路勝讀萬卷書) 看板: ChangHua
: 標題: [問題] 假如該縣鄉鎮做合併案,該版版友贊成嗎
: 時間: Thu Apr 24 19:51:27 2008
: 有鑑於台灣諸多鄉鎮發展歷史相當久
: 但卻沒有像日本一直有做的鄉鎮合併案
: 使得許多鄉鎮面積極小
: 而且一些公共建設無法整合建設
: 一些公家機關資源嚴重重疊(如戶政事務所、地政局、衛生局等)
: 因此如果做鄉鎮合併的話
: 可為該縣節省不少資源、增加不少競爭力
: 我想整合後以平地鄉鎮市為例(山地鄉鎮市可較為大一些)
: 我想整個鎮為120~130平方公里較為適當
: 而且台灣的縣大多是兩千平方公里
: 大概可以整合成十個市鎮
: 不知道該版版友們是贊成還是反對呢
: 我相信有一部分反對聲浪是來自公職人員的縮減
: 這種反對聲浪無可避免
: 假如有其他不是這種原因的反對聲浪
: 歡迎提出
贊成啊
我認為十萬人以下的現可設五--八個鄉鎮
五十萬人以下的縣設八--十個鄉鎮
一百萬以下的縣可設十---十五個
一百到兩百萬的縣可設十五---廿個
兩百萬以上,至少廿個,至多不能超過三十五個
直轄市與省轄市的區的數目,比照辦理。
※ 編輯: ILoveYou77 來自: 220.137.136.47 (04/24 22:26)
※ ILoveYou77:轉錄至看板 Geography 04/26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