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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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政策] 澎湖設賭場 -- 漫談 賭場 與 公投
時間Sat Feb 2 01:41:19 2008
包括澎湖 目前台灣有四個離島在爭取設置賭場
澎湖 金門 綠島 龜山島
如果連 政府 令人意外的 開放了 宜蘭 和 屏東
和前陣子也要爭取在淡水或金山一帶設置賭場的 北縣
前面我們提過了 設置賭場可能有的問題
讓人難以取捨的是:
如果以「不錦上添花 -- 認為賭場還是不應普及化 而是為了振興地方所以開放」
則 越是急需振興的地方 在資源、公服務的供應 和 監督開發者的能力 就越缺乏
反倒是 如果單純以「賭博不是罪」的角度來看
北縣反而是最能妥善規劃的地點
然而 這與台灣人文化相左 -- 「國際潮流」並不是絕對重要的
再說到 博奕條款
本來 這是設置在「離島發展條例」上的
但 如前面的連結所講 去年中(或許有選舉考量)政府把它拉出來另外立法
以便於把執照發給 屏東 與 宜蘭
這就像 北縣爭取設立一樣 有著文化道德上的問題
如果政府能設賭場 那人民不能設賭場的理由何在?
就算 要管理要規劃
那是不是 像八大行業一樣 符合了特定的規定之後 就應該讓人民設立呢?
賭博 畢竟不但是容易使人生、職業、家庭 陷入危機的行為
也是一個非常差的 社會資金流動模式 -- 太大量的金錢 是「直接」流到 大財團手上
中間只提供了服務生的工作 和少量的週邊服務
然後談 公投
這是個老話題了
1. 的確 公投可以反應直接民主
但 公投無法保證 給與投票的主人 足夠質量的資訊和知識 來作為決策所需
2. 再者 自然資源並不屬於地方與居民所有 而是全國性的資產
若設立賭場確實會造成一地自然資源的破壞 那這議題是否該與以公投仍屬爭義
3. 不僅資源 社會文化規範 也有其全國統一之必要性
對於「防害善良風俗」的定義 若任由地方公投決定 則將動搖國家司法機制
若 澎湖能自行決定 是否設置賭場
未來 北市或新竹 是否也能自行決定 法院公證同志結婚 ?
台灣畢竟不是聯邦 沒有 「縣 憲法」 更沒有縣別的其他法律
這樣的公投 會開啟法制混亂局面 與 不可知的聯邦化未來
最後 有一個可行的是「咨詢性公投」 -- 也就是辦個沒有強制效力的大民調
讓中央了解地方意見後 最後還是由政院或立院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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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瞳》 導演陳國富說:
「李安說他終於可以 "只為自己拍電影",但他的"自私",成就的卻是華語電影的新標準。
「李安明白,一個民族的苦難,或說全人類的苦難,其實就是創作者自身內在的苦難。
「
他在觸動這根集體神經的同時,能既不張狂也不自憐自艾」
「他的置之死地而後生,我是既感動也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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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2.132.183.102
1F:推 JJLi:附註,您忘了提另一個搶賭場搶很兇的地方:台中市 02/02 02:43
2F:→ JJLi:台中市目前有兩個博奕方案規劃中:鎮南區、干城(站前) 02/02 02:43
3F:→ oodh:應該說 我沒發現 感謝補充 02/02 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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