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ks (逸)
看板PlayBaseball
標題[請益] 想請問主審的權限
時間Mon Nov 1 20:55:13 2010
如果其他壘審已經做出明確判決
主審可以不經討論自行改判嗎?
規則9.04 主審及其他裁判員之任務:
(B)壘審應就球場最適合能做適當裁定之位置,其任務如下:
(4)對於同一事件有2名以上之裁判員各做出顯然不同之判定時,主審應召集各裁判員(不
得有球員與經理參加)協商。協商之後,主審(除非聯盟已經指定其他裁判員)應基於那
一個裁判員在最適當之位置,或那一個的判決顯然較正確,以決定採用那一個裁定。此乃
最終之裁定,比賽應繼續進行。
這是查到的規則
看起來應該要
不過這種情況也適用只有兩個裁判的情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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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184.12.177
1F:→ jackelva:這條規則是說... 如果不小心有2個裁判同時做出不一樣的判 11/01 23:39
2F:→ jackelva:決 主審須召集其他裁判員協商 11/01 23:40
3F:→ jackelva:每個裁判都有各自的職責 主審沒大到可以直接更改壘審的判 11/01 23:42
4F:→ jackelva:決 要是可以 那就全場給主審一個人判就好 要壘審幹嘛呢? 11/01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