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angrsi (easy la~)
看板PlayBaseball
標題[問題] 球場上衝撞的問題
時間Tue Jul 24 01:51:58 2007
學生壘球為了安全性,有個不成文的規定
就是跑者回本壘時,踩好球帶就算得分(在本壘旁邊)
而捕手接到球是踩本壘板,跑者進本壘前的三呎線
還未踩到好球帶,球先到,就不用觸碰跑者
這樣來避免衝撞,保護球員的安全
現在問題來了,有個情況是球跟跑壘員幾乎同時間進本壘
而防守方球傳偏了,捕手往跑壘員這邊靠過來(佔到跑壘路線)
導致撞在一起,對方捕手臉上去縫了幾針,看起來沒什麼大礙(我自己覺得XD)
今天跟對方調解是想要賠償對方醫藥費1300多
但是對方家長不肯,硬是說這是不合理的衝撞,是過失傷害
要求賠償一萬元的美容費,三萬元的精神賠償費用
他們說如果不服,那就法院見
因為身邊懂法律的....沒有,所以想上來問看看
像球場上的這些不小心,他們要在法院談的話,哪邊比較有優勢?
因為對方很強勢,一付就是"反正你就是過失傷害嘛"
其實還滿不舒服的,能否請大家給個意見or建議的
如果有經驗的,也分享一下吧!感謝<(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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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要去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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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194.184
※ 編輯: liangrsi 來自: 125.229.194.184 (07/24 01:52)
1F:→ DRB:法官…懂壘球嗎= = 07/24 02:04
2F:推 cz:不可能是過失傷害吧 規則上你沒有違法 動作上沒有蓄意 07/24 02:13
3F:→ cz:我認為要求賠到這樣 除非你讓人家覺得很故意去撞 07/24 02:14
4F:→ cz:(特別是如果捕手是女孩子) 07/24 02:15
5F:→ cz:不然對方家長有點太超過了 07/24 02:15
6F:→ PublicSea:法律壘球嗎? 囧 07/24 03:48
7F:推 Sunrise2516:無論這是不是合法衝撞 你要運動就要有運動傷害的心理 07/24 08:23
8F:→ Sunrise2516:準備 要碼就乖乖不要打 要碼就認命 07/24 08:23
9F:→ Sunrise2516:君不見Mike Coolbaugh..... 默哀 07/24 08:24
10F:推 akirawatari:打球本來就要認命點... 07/24 09:29
11F:推 passjames:法律壘球乎?! 07/24 09:46
12F:推 tko:對方姓馮嗎? 07/24 11:03
13F:推 crudinho:找個懂壘球的律師 和對方尬了 07/24 14:01
14F:推 stupid324:找姓馮的那個律師,你穩贏的 07/24 17:43
15F:推 Hans14:球場上應該嚴厲處罰攻擊行為, 因為是蓄意的 07/24 19:16
16F:→ Hans14:但是高強度的競爭則能被規則容許, 因為不是蓄意傷害對方 07/24 19:18
17F:推 airkk:就算上法院也不用賠他那麼多錢,價錢不是喊喊就算 07/24 20:04
18F:→ airkk:賠醫藥費是合理的,剩下的就法院見 07/24 20:05
19F:→ airkk:檢察官開偵查庭時,你就具體陳述當天的事情,並指出你願意 07/24 20:05
20F:→ airkk:支付對方的醫療開銷,這樣應該就會沒事,這樣也不用賠那麼多 07/24 20:06
21F:→ liangrsi:感謝大家的意見 07/24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