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k ( )
看板Pistons
標題[公告] 關於本板文章外轉現象
時間Tue Apr 7 08:16:53 2009
經多位使用者檢舉,Iverson 板文章代碼(AID):
#19sU_EB6(同時經由其他使用者再
次轉錄至NBA板文章代碼(AID):
#19sVj_jj) ,該文章末端有加註文字來源為細姨,
但向細姨求證後確認該位使用者並未取得同意逕行複製貼上。
(活塞板原始文章:
#19sQo509)
本板管理規定已新增「文章轉錄」管理辦法,請每位使用者查照,並確實遵守。
若有任何著作權與法律相關問題,請參照相關板面或洽詢各專業人士與批踢踢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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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araguay:對不起.......我錯了QQ... 04/07 09:23
2F:推 Ho1liday:樓上拍拍 我想你的立意是良善的 只是忘了知會原翻譯者:) 04/07 09:36
3F:→ Leek:細姨不追究,既往不咎。規定公布以後大家確實遵守就好 :) 04/07 09:41
※ 編輯: Leek 來自: 140.109.54.2 (04/07 09:42)
4F:推 freijaking:鞭數十呢?? 04/07 09:53
5F:推 Paraguay:OKOK 沒問題^^ 感恩 04/07 09:54
6F:→ Leek:「鞭」的話…… 可能要問細姨有沒有這種興趣…… >///< 04/07 10:01
7F:推 Paraguay:................................... 04/07 10:08
8F:推 Maxiell:不只是"知會" 應該是要原作者"同意"吧 丟個"借轉"就逕行轉 04/07 11:20
9F:→ Maxiell:錄真的是還蠻沒禮貌的 04/07 11:21
10F:→ Leek:我原意是需取得同意,為了大家方便才改成知會。 04/07 11:45
11F:→ Leek:理論上轉人文章跟拿人東西一樣是要取得同意才行的啦。 04/07 11:45
12F:→ Leek:先用知會看大家遵守方式和習慣如何再決定是否改成「同意制」 04/07 11:46
13F:推 Maxiell:我單指二樓的說詞 而非質疑版主的規範內容與立意 辛苦了 04/07 11:54
14F:推 kolay:二樓今天拿勝投... 04/07 12:23
15F:推 ntoufatman:寄信問原Po.再來轉~或者新增標題 水=>可轉 公司=>不可 04/07 12:25
16F:推 Ho1liday:我想好文不用吝嗇吧 不是好文幹麻轉 也是肯定發文者呀 04/07 12:27
17F:→ Ho1liday:如果原作者不同意 那稍個信要轉文的刪除就好了 04/07 12:28
18F:→ Ho1liday:當然前提是要先知會原作者:) 04/07 12:28
19F:→ Leek:每個人都可能有自己不給轉的理由,不是吝嗇的問題。 04/07 12:35
20F:→ Leek:轉錄也不是「轉一下也不會怎樣」的問題… 尊重和禮貌吧我想 04/07 12:36
21F:→ ntoufatman:有時候,還得擔心被轉到不想轉的地方。 04/07 12:39
22F:推 tcwan:這應該是基本的尊重問題囉~ 推版主~! 04/07 12:53
23F:→ pennymarcus:我比較想要鞭某人 XDD 基本上我的爛翻譯如果有榮幸被 04/07 13:43
24F:→ pennymarcus:轉 推個文講個借轉我就覺得OK了 04/07 13:43
25F:推 vi6:推P姐熱心翻譯 04/07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