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i65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Pisces
標題Re: [問題] 剛復合的魚男
時間Sun Dec 6 18:30:27 2009
※ 引述《chu13 (需要快樂的女孩)》之銘言:
: 現在 我是最後一個 感覺可有可無..
: 雖然可以很自然的相處不論是抱抱、親親都和以前一樣
: 但是他變的很常在發呆 問他在想甚麼 他只說累了(他最近實習真的很累..)
: 再一起時他變得很少看我....幾乎沒有...
: 一個禮拜內我寄了十幾封簡訊他沒回過一封
: 有時候下了班的他 會選擇打WOW而不是跟我講電話^^" (WOW是在跟我分手後才開始玩的)
: 在他手機的名稱是三個字(名子)-->無意中看到的(他還是不給我玩他的手機)
: 問他他愛我嗎 他說愛
: 問他現在的我是他的誰呢 他說是寵物........
: 問他不能把我當女友嗎 他說"看你表現"
: 我知道自己沒有立場要求他原諒 也知道該知足了
: 但弄不懂他的態度的我這些日子一直失眠 醒著也覺得莫名的痛..弄得自己精疲力竭...
: 不知道該怎麼辦...我一直努力著 他是全部了
: 相處模式都不變...卻感覺不到我在他心裡....
: 我是不是不該那麼常打給他那麼常傳簡訊給他...
不管怎樣 愛情有有張力 才能維持下去
不管是誰對或錯 如果他如此繼續下去 會傷害妳的感受的話
妳不如放下這段感情吧
對於一個不知珍惜感情的人 心已不再的人
為對方做再多 都是沒用的 沒意義的
除非 哪天 他想好好珍惜妳 與妳健康互動時
那時再來說吧!
--
有人估算過 養一個小孩到大 至少要500萬 (甚至1000萬~2000萬)
http://blog.yam.com/stanleykuo/article/19175167
花500萬好不容易養大一個女兒 卻用不到100萬聘金把她嫁出去 還要擔心她被夫家虐待?
算來算去 養女兒應該是"最賠本"的生意吧! 而且是賠很大~~ 很大~~
(女人父母花500萬養女兒 最後得到"甚麼"??? 不就賠了夫人又折兵???)
我只是結婚,不是嫁! v( ̄︶ ̄)y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241.4
1F:推 chu13:因為愛他所以願意去試去努力 只要看做是那時的懲罰就好 12/06 18:37
2F:→ chu13:畢竟是我的錯 12/06 18:38
3F:→ blaz:其實這也是一個選項,可是假如這樣,不如一開始就不要提復合 12/06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