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majisha (遊戲)
看板Philo-team
標題[公告] 大哲盃─壘球規則
時間Mon Jan 1 23:45:22 2007
大會規定
1. 球員需攜帶學生證以備查詢。
2. 球隊隊員須穿著統一服裝或可明確辨識號碼之服裝即可。
3. 球隊登錄於賽前15分鐘向記錄台登錄並繳交出賽名單,並核對雙方出場球員身
份,不接受賽後爭論;比賽開始後十分鐘未到場之隊伍將視為棄權。
比賽制度
1. 此次比賽採慢速壘球。
2. 分組循環制,四取二,三取一,勝負相同時比總得失分,如有相同比總得分,再
相同者比總失分。(含棄權比賽)
3. 棄賽成績以10:0計算。
4. 每隊可在賽前十分鐘到場練習。若上一場賽事仍進行中請稍作等待。
5. 每隊上場女生不得少於2人。
6. 比賽過程中,打者與跑者均需
戴頭盔(頭盔請自行攜帶,大會無提供之義務);
跑者如無故將頭盔摘下,判出局
7. 為求比賽安全,禁止打擊者有甩棒行為,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則判出局。
8. 不得使用ASA或JAS禁止之球棒,不可穿鐵釘鞋。
9. 回本壘須踩到本壘板才算得分,於好球帶上不算得分。
10. 衝撞壘包造成移位,以原壘包點為主。
11. 比賽用硬球。
12. 場地問題:田徑場打者皆為Free ; 壘球場除非入泳池與健身房建築上面,及停車場
為全壘打,其餘Free。球進入死球區則Pass One(死球區為1.壘球卡在兩旁小階梯
,滾上斜坡或健身房前2.操場PU跑道)
13. 一場比賽以一小時為限,四強賽以打完七局為主。五局後先贏對方十分以上,提前
結束比賽。
14. 比賽規則遵照中華民國慢壘協會之最新規則。
注意事項
1. 以球會友,請尊重裁判與雙方球員。
2. 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攻守名單」及「球棒清單」,並於賽前連同選手證提
交記錄台核對身份。
3. 賽前如遇雨則視情況延後或取消比賽;比賽中由主審與雙方隊長協商是否繼續比
賽。
4. 本章未完備之處,本會有權更改並提前公告更正版。
比賽地點
東海大學壘球場及操場之壘球區 雨備取消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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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がいるから 明日があるから
一人きりじゃ生きてゆけないから
こんなに近くに感じる それが愛でしょう
淚の數の痛みを 君は知ってるから
透き通るその目の中に 確かな意味を探して
笑顏見つけた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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