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majisha (遊戲)
看板Philo-team
標題[公告] 大哲盃大會規則
時間Mon Jan 1 23:38:50 2007
1. 每場比賽前15分鐘須向登錄處報到,比賽開始後十分鐘未到比賽場地者將以棄權論
。
2. 每場比賽只可有一名體保生,登錄人數依球類規則為準則。
3. 出席比賽之球員須備妥學生證以便裁判及工作人員查證身分。
4. 比賽選手登錄方式統一由隊長賽前所登錄的名單為主,並由雙方隊長確認簽名;
賽前紀錄台一律查證該學生之學生證或其相關證明;比賽期間如有發現疑問處,
得以中場休息請求裁判查驗學生證。確定以上不符合規定上場參賽者將由裁判判
定出場。賽後不接受球員資格產生的問題。
5. 團體比賽之上場球員服裝須穿著統一的球衣或服裝,不得穿著拖鞋與其他不符規
定之服飾。
6. 晉級方式皆由獲勝最多場者晉級,遇戰績相同隊伍以下列方式計分:
<1>總得失分(總得分減總失分)
<2>失分總和,失分少者勝失分(ex甲得20分 乙得10分 ,則甲失分為10分 乙為20分)
<3>勝分總和,勝分多者勝勝分(ex 甲得20分 乙得10分,則甲勝分數為20;乙為10分)
<4>抽籤
以上計分方式除規則有另訂,否則皆包括棄賽成績;及所有戰果
7. 每項球類比賽採取前三名頒發獎盃,趣味競賽取冠軍頒發錦旗且所有參賽隊伍成
績以加分方式計入精神總錦標總分,精神總錦標由參加最多項比賽最輸者獲得。
8. 記點比賽項目,如羽球,桌球,選手最多兼兩點,比賽若已至第三點分出勝負,
參賽隊伍可選擇是否將其餘兩點比完,此成績不影響結果。
9. 參賽選手資格以全國哲學系大學部與研究所學生持相關證件皆可參加。
10. 每項比賽皆是以球會友,請尊重裁判與雙方球員;啦啦隊須接受工作人員指示以
免影響球賽進行。
11. 若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等,大會將於3/30 18:00前告知各校領隊是否採取
雨備或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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誕生於這個世界的意義
即使必須擁抱著痛苦
也要和妳一起去迎接新的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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