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juf ( 產前焦慮)
看板Philo-06
標題[公告] 九十六學年度文院學生會長改選公告一
時間Wed May 2 03:13:09 2007
※ [本文轉錄自 NTULCSA 看板]
作者: pjuf ( 產前焦慮) 看板: NTULCSA
標題: [公告] 九十六學年度文院學生會長改選公告一
時間: Tue May 1 04:54:43 2007
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學生會長選舉
本次選舉依照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學生會長選舉辦法施行細則副則辦理。
壹、選舉名稱:
國立台灣大學文學院學生會長選舉
貳、投票時間: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廿五日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分。
參、投票地點:
共設五投票所:
小福廣場、視聽教育館正門玄關、戲劇系館正門玄關、哲學系館正門玄關、
圖資系館正門玄關。
肆、候選人登記:
一、登記時間:即日起至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十一日星期五下午廿三時止。
二、登記文件:
1.已填妥之候選人登記表。
(請至
http://homepage.ntu.edu.tw/~b93101048/ntude.doc下載)
2.本人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須至教務處註冊組加蓋本學期註冊章)。
3.本人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光面照片三張,相片背面須書明候選人之系級、
姓名、學號。或可附相片電子檔,寄至
[email protected]。
4.置助選員者,須附名冊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選舉行政規費新臺幣壹佰圓正。
上述各項登記文件請自行以封套(信封、紙袋、L 型文件夾等均可)裝妥
後送交選務主委。
三、登記方式:
1.請於備妥登記文件後,與選務主委聯絡,約定時間地點當面繳交,經主
委確認登記程序無誤後,始完成登記。
2.登記文件不全者,恕不受理登記。經選委會受理登記並核可為候選人者
,不得撤回登記。登記時間截止後,選委會得拒絕任何表件之增改刪修
。
四、登記資格:
1.就讀本院之大學部或研究所之九十五學年度下學期在學之學生。
2.候選人不得登記為助選員、選務委員或監察委員。
3.未符上述各項資格要求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已登記為候選人者,選
委會應即刻取消其候選人資格,並發布選委會臨時聲明,以昭公信。
五、候選人之號次依登記之先後順序排序。
伍、競選期間:
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二日星期六凌晨零時起至五月廿四日星期四下午二十四時
止。
非競選期間不得進行任何競選活動。
競選活動之項目:
1.舉辦政見發表會。
2.印製、張貼、分發傳單、海報,或轉貼BBS網宣等。
3.訪問選民。
4.事先經選委會許可,不違反選罷法之選舉活動。
若有任何違規情事經檢舉告發後,經選委會查證屬實,情節重大者,將撤銷違
規候選人之登記。
陸、選舉人資格:就讀本院大學部或研究所在學學生。
柒、當選資格:
應選一名,凡得票相對多數者當選。若為同額競選,則候選人獲同意票達全體
選民人數十分之一以上票數,且同意票數多於反對票數,即當選。
捌、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選舉委員會名單:
選務主委:中文三 徐睿良 PTT/PTT2 ID:pjuf
0958317090
[email protected]
選務委員:中文三 林侖靜 中文二 周昀萱
外文二 林知徹 日文一 徐千妮
哲學二 歐人豪 圖資三 蔡宗翰
戲劇二 王胤豪 人類三 李采蓉
歷史二 賀錫楷
玖、其他:
一、本次選舉如有任何疑義,或相關事項諮詢,請於「批踢踢實業坊」之
「文學院學生會」(NTULCSA)板提出,或洽詢選務主委。
二、若有其他未盡之事項,由選委會決議為之,並補行公告。
九十五學年度文學院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選舉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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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8.90
※ 編輯: pjuf 來自: 140.112.248.90 (05/01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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