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c ( 小波的大玩偶 )
看板Philharmonic
標題Re: [公告] 板務MKII
時間Sun Feb 5 23:58:11 2006
※ 引述《sevenfeet (苛政猛於"虎")》之銘言:
: ※ 引述《ckscorsese ()》之銘言:
: : 是非常有可能這樣沒錯
: 恕刪
: 關於職權劃分,我看這樣吧
: 以下三方案,大家投票(或者直接由社長決定比較快啦!)
: 1.依現狀,大家對內現有的發表意見,板主直接在修改.
: 2.的先移走,大家在板上討論出共識後再重新加上.
: 3.的先移走,開會討論再加上.
我選3.
因為規則的訂定會影響到幹部的自由
也就是一個人從社員變成幹部
有些事便從可做可不做變成非做不可
而我的看法是
社團幹部是無給薪
幹部的推選在本社的情況又多是眾人推舉
而非完全自願報名參選或擔任職務
這樣的情況使得我們不能完全把其他大型社團或政府運作的模式
直接套用在社上
所以還是仔細討論比較好
雖然比較沒效率
而且規則的制訂會更加困難
但是如上一段所述
可以避免一些錯誤的類比因而影響社員權益的情況
(不過討論如果是期初的話我就不能去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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