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scorsese ( 呼嚕克納)
看板Philharmonic
標題[公告] 愛樂社社板板規
時間Fri Oct 8 23:27:44 2004
愛樂社社板管理條例 2004.10.08 板主:ckscorsese
強制性條例:
1.禁止注音文,違者必砍(轉文或特殊目的例外)。
2.發言務必避免謾罵、攻擊、涉及名譽隱私之內容。
情節嚴重者砍文,再犯者浸水桶一個月。
3.應盡力避免"如題"、一行文與錯別字,嚴重者砍文。
4.僅本社社團幹部、板主得使用[公告]。其內容需符合標題,並具公務性質。
違者砍文。
5.轉載網頁文章需在首行註明來源,並將內容編排至便於瀏覽程度,
且斟酌刪除無相關之文字(如廣告)。不符規定者由板主規勸,再犯則板主逕自砍文。
6.欲將社板文章轉出或大量引用,需徵得原作者同意。
違者將由本板板主協調該接受轉入板板主刪除其文,並於本板浸水桶一個月。
7.販售任何物品需使用[出售]為標題,並註明內容。
8.本板歡迎物品交易,然非社員於板上販售任何物品一律清楚標價,違者砍文。
9.為防止社板成網路謠言之跳板,文章內容切勿蓄意捏造。凡經檢舉查證屬實者浸水桶
一個月。
10.文章內容若涉及本社具隱密性質社務或未公開之消息,板主可視情況立刻砍除
不置暫存區。
11.遭板主刪除之文章除第九條規定外,將置於之砍文暫存區。
一周後永久刪除,此期限內得向板主申訴。
12.板主職權向社長本人負責。犯者若為板主則由社長宣布取消板主資格,
由社員另選新板主。
非強制性條例(建議性質無罰則):
1.過長之連結請善用
http://tinyurl.com/
2.ptt有回覆文章功能,請避免本末倒置之連續推文動作。
3.網路消息多有不實,請力求查證再發文。
4.請避免太長之簽名檔。
5.文章經編輯後底下留有紀錄,若經多次編輯請將前次紀錄消除,使最後
只剩一行編輯紀錄。並避免其插在推文之中。
6.勿打錯他人姓名
社板廣告文章管理
1.本板歡迎 "古典音樂" 等相關廣告。
廣告張貼時限最長一週,一週後由板主逕行刪除。
一週內若廣告內相關之活動日期或期限已截止,亦由板主逕行刪除。
2.其他類型音樂廣告相關廣告,期限為張貼日起三天。
三天後由板主逕行刪除。
三天內若廣告內相關之活動日期或期限已截止,亦由板主逕行刪除。
3.非關音樂之廣告請避免張貼。
若張貼則由板主上線,進入看板後逕行刪除。
4.廣告內容若有名不符實、惡劣言詞等,將砍收入爭議暫存區。
砍除一週內接受張貼人申訴。
5.以上刪除動作除有特殊原因,板主皆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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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91.20
※ 編輯: ckscorsese 來自: 218.166.196.96 (09/22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