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oisanky (ノ・ω・)阿呼(・ω・ヾ)
看板Pet_boarding
標題[情報] 無照受託寄養犬貓 最高可開罰300萬
時間Fri Dec 28 12:40:12 2018
┌───────────────────────────┐
│
非寄代養相關文章,如協尋文,問卷文,請使用此標題。 │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654764
我擷取比較重要的一段:
--------------
很多寄養業者包括PTT有寄養版,
「這些版可能認為在上面丟寄養是幫忙的性質,
但其實寄養本身也是需要經過許可,很多民眾是誤觸法規。」
之前動保處已發文給PTT,因此在版規就有明載不能做(無照寄養)這件事情,
但此次在PTT查獲的無照寄養案「很妙」,
文章中僅說自己可以代養鸚鵡、爬蟲類,
但卻在經驗介紹部分,提到有飼養過犬貓,
有需求的人用站內信方式詢問可不可以寄養狗貓,他就答應了。
談到為何站內信還會被踢爆,吳晉安坦言,
假如民眾踢爆一個10萬的案子,中央的檢舉獎金法規是回饋50%,
「只要檢舉一個10萬的案子,檢舉人可以拿5萬,
這非常好賺,有些人甚至會用釣魚」;
他指出,有人會在網路上PO訊息,
等到有人自願來幫忙寄養、都完成對價關係了,結果把東西舉報給動保處,
「可能是好心,但就要被罰10萬,這很危險」,
但因為符合違法樣態,也不能不罰。
---------------
請不要去歸咎法規的嚴厲,
無照照顧對自己的毛孩也是一種風險,
對於好心想幫忙代養的人也還是多保護自己一些,
勿因為好心或是想賺點小外快而不小心違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76.95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et_boarding/M.1545972014.A.706.html
1F:推 coco8356 : 不收錢就沒事嗎 12/28 14:34
2F:推 NaoGaTsu : 依現行特寵法不是沒收錢就沒事,只要有對價關係就可 12/28 15:16
3F:→ NaoGaTsu : 能觸法。 12/28 15:17
4F:→ birdegging : 那這個版可以廢了 一般家庭幾乎沒有 12/28 18:20
5F:→ birdegging : 微薄的費用換來檢舉的話實在不划算 12/28 18:20
6F:→ smart09527 : 如果A接案 由B收錢 這樣是否也違法呢? 12/28 18:24
7F:推 NaoGaTsu : 回樓上,這樣B違法。 12/28 18:26
8F:推 petice : 請問這樣的話,到府代餵也算違法嗎? 12/28 23:05
9F:→ kthurt : 同樣好奇到府算不算違法。 12/29 01:55
10F:→ capsde : 到府 目前尚未納入規範,請參閱置底板規修正。 12/29 02:47
11F:推 sincerely013: 這版可以廢一半了。 12/29 04:11
12F:推 wsdsg : 準備一張放棄同意書和一張領養合約書就搞定這些廢 12/29 07:59
13F:→ wsdsg : 物法案了 12/29 07:59
14F:推 wsdsg : 前提是毛孩不能有晶片啦 12/29 08:03
15F:推 NaoGaTsu : 到府沒有違法喔。犬貓沒有晶片的話飼主已經違反動保 12/30 09:48
16F:→ NaoGaTsu : 法了,所以放棄同意書基本上也等同前飼主沒有進行寵 12/30 09:48
17F:→ NaoGaTsu : 物登記的證據,應該沒有飼主會這樣自投羅網。 12/30 09:48
18F:推 wsdsg : 簽放棄同意書是保護寄養,不是為了保護飼主,飼主 12/30 23:32
19F:→ wsdsg : 有沒有違法跟寄養一點關係都沒有。飼主如果違法就 12/30 23:32
20F:→ wsdsg : 更不可能自打嘴巴去檢舉寄養。 12/30 23:32
21F:推 luismars : 這叫"虛偽意思表示",在房產很常見就是。出爭議就跑 12/31 04:47
22F:→ luismars : 法院了...。營登、稅收、動保、市場...這些環環相扣 12/31 04:49
23F:→ luismars : 只是外面有照的環境與收費還不一定較優... 12/31 04:58
24F:推 NaoGaTsu : 正是因為不是為了保護飼主,沒有飼主會這麼傻吧。 12/31 10:51
25F:→ NaoGaTsu : 對飼主來說,並不一定就只找這個寄養人(非合法業者) 12/31 10:52
26F:→ NaoGaTsu : ,所以一旦出了什麼爭議,先做了放棄同意書只會讓事 12/31 10:52
27F:→ NaoGaTsu : 情變得更複雜。 12/31 10:52
28F:→ NaoGaTsu : 在現行特寵法條件下,有照業者一定要有配合的特約獸 12/31 10:53
29F:→ NaoGaTsu : 醫師,光這點就會比家庭式代養來得好了,當然環境部 12/31 10:53
30F:→ NaoGaTsu : 分我就不予置評了。 12/31 10:53
31F:推 makeme : 所以不收錢就ok了嗎 朋友送禮當報酬呢 12/31 13:29
32F:推 NaoGaTsu : 有對價關係就違法了,送禮也一樣。 12/31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