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morless (休摩里斯)
看板Pet_Get
標題[其它][轉錄]拒買動物!讓我們檢舉再檢舉!
時間Mon Jun 25 19:16:45 2007
※ [本文轉錄自 LoveLive 看板]
作者: humorless (休摩里斯) 看板: LoveLive
標題: [轉錄]拒買動物!讓我們檢舉再檢舉!
時間: Mon Jun 25 01:42:58 2007
轉自
http://www.wretch.cc/blog/berryesun&article_id=3977419
拒買動物!讓我們檢舉再檢舉!(這文章歡迎愛管閒事者流傳助印)
大家千萬不要買狗。請檢舉不合法的繁殖狗販.
救狗人與繁殖商總是對立面的,互相水火不容,每當融在一起時,多半就是我們撿到那些
沒天良繁殖商丟的狗,淘汰賣不掉過剩的狗,或是街頭的流浪名犬,切!這種融法真爛,
告訴大家更可惡的是,有一次我去動物醫院,醫生告訴我,有個繁殖商都會去醫院,請醫
生接生或剖腹,遇到賣相不好的就直接丟到垃圾筒,醫生有一次忽然發現,怎垃圾筒有聲
音,翻開來看才看到幾隻剛出生的小狗,後來打給繁殖商,他們就說不要了,叫醫生自行
處理。簡單一句話,就這樣子,生命在他們眼中都是計價的。
記得以前當101忠狗的電影上映時,造成熱潮後,繁殖業大發利市,很多人向繁殖業者
買,過了一陣子就丟出去放生,聽一位愛心媽媽說:有一次在路上看到班馬線上,被丟的
101流浪,被車撞躺在那邊死掉了,狗的條紋和班馬線已分不清了,看得很辛酸。這一
陣子因為廣告風潮,很多人撿到很多隻拉拉和黃金,請至公立收容所走走,拉拉和黃金被
棄養的太多了!更不要提之前米革魯風潮,但民眾趨之若鶩,買了發現雖然牠像史奴比,
但因性情太好動,很多人沒耐心養,再將之丟掉,太多了。這一切都是繁殖惹的禍!沒有
管制繁殖的生狗和賣狗,大批民眾買後棄養,不斷惡性循環。
以前在花市時,我們這邊是認養攤子,而另一邊卻是賣狗的繁殖商,我們通常很冷眼,都
是很不屑對方的行為。我們不斷地在送狗,但她們不斷地在繁殖或賣狗,我們撿來送的流
浪狗,都是因為不得已在路邊流浪很可憐,只好撿回來照顧再送養。我們恨不得當初能及
時阻止牠們生,若早知道,我們一定會捉去結紮的,可是偏偏都是來不及紮,或是被人放
生在路邊的流浪狗。
但另一邊狗販卻是為了錢,罔顧動物福利,刻意讓狗一直生,他們為了錢前來賣狗,真得
很諷刺!有時我們這邊很冷清,狗販周遭總是圍繞著很多迷思名犬的民眾。更過份的是,
狗販有時看到我們這邊,有好的品種的流浪犬,也要找主人,他們會假裝跑過來說要認養
,若我們說己經結紮,他們臉色大變了,現出原形,一副興趣缺缺地要走了,真得很惡劣
。
大家可知道,動物被商品化後面,有多少狗的辛酸與血淚?
愛心小站義工至山上餵狗,正在餵食流浪狗時突然發現一群”像鬼”一樣的一群狗,總共
有十一隻。有三隻已死亡還長蛆,剩下這八隻,無庸置疑牠們就是”種狗”也是繁殖場丟
出的狗。這些狗平均的年紀大約五~六歲,身體營養不良,牙只剩幾顆,全身的毛一概一
輩子都沒梳理過,義工無可奈何只好將牠們全部帶回,也緊急找義工來幫忙剪毛,那些毛
已打結成塊狀,一不小心就剪到肉,但牠們連唉一聲都沒有,似乎這些痛牠們已沒有了感
覺,因為更慘忍的遭遇牠們己遭遇 (發娘)。
有一則新聞拍到南部的繁殖場,那些狗根本是受虐動物。水和食物不繼,沒有遮陽擋雨的
屋子,身上發臭。最可恨的是業者訪問老闆,結果老闆還大言不慚的說:誰說那種環境生
下的狗一定有病, 你看看我這些幼犬多健康。 諷刺!! 無人性!! 這就是台灣的繁殖場,
但又怎樣呢? 買這些名種犬的人有錯嗎? 他們沒犯錯,但卻是間接虐待,種狗的劊子手
啊! 因為若沒有買賣就不會有繁殖了! 希望大家多多推廣這個觀念, 讓繁殖場徹底消失!
(發娘)
流浪犬貓的上游,有極大部份就來自於泛濫的繁殖與買賣,亂買然後亂棄。名犬繁殖場沒
有管制,母狗生了好幾胎後,只是淪為生財工具,當沒利用價值時,就被丟出來當流浪犬
,接下來可想而知,救狗人的手上,又有好幾隻被不知在繁殖場受虐的名犬。
三十美說:我的狗場外面被丟六隻吉娃娃、四隻西施、二隻馬爾繼斯,還有幾隻博美。我
看地眼淚差點流下去,臉都綠了。那些狗肚子都有開刀的痕跡,卻不是結紮,後來才知道
那是剖腹產,你看這不是繁殖場丟的還會是誰丟的。沒用了就丟來狗場門口,毛結成一團
,有些真的很像鬼,但是整理起來會很漂亮的。
黃媽媽說:我很討厭繁殖場,因為製造很多不該來的狗,她們賺了錢又不公不義,我家的
四.五隻狗就是這樣被丟出來的,我撿回來的。
如果能管制源頭,將寵物的繁殖與買賣,給予嚴格的規範與監督,台灣根本沒有那樣多流
浪犬,我們也不用撿撿撿。根據動保法,沒有執照是不可以賣狗的,最高可罰5萬元~25萬
元不等,罰則請參考動物保護法第六章第二十五條規定。不過我們可以在夜市,網路或是
花市等到處看到賣狗訊息,你只要在網路搜尋打上「自家繁殖」,即可找到上百個網路管
道在賣狗,誰在意法令規定,有錢賺就好了,多可怕的心態!
動保法依然在,但其實根本沒落實,我以前覺得法令沒用處,但是有一次一位動保前輩告
訴我,其實法律是要我們去善用才行。當初會有動保法,也是前輩弄地每個人壓力很大,
快要搞自殺才促成的,動用了太多國內與國外的資源,才生出台灣的動保法,我們應當要
好好利用它,法令在那邊,前人的辛血腳步,等著有法治觀念的人,積極促請政府落實。
大家去夜市,都會看到一攤攤的賣狗,那根本不是合法,你可以拿攝影機或針孔去拍,若
有拍到交易的賣面,就可以去檢舉。公務人員的心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官方不會理你
是正常的,但一次檢舉不成,再一次,很多次,我不相信若你死纏爛打下,還不行。希望
大家鼓起勇氣去檢舉!或去告訴那些賣狗的人,他們是違法的,我相信多一點人說,他也
不敢囂張!
檢舉流程:(謝謝佳文提供)
唯有從我們自身做起,遇到不法,收蒐證據,勇於檢舉,影響身邊的人一起來檢舉不法,
讓喜歡虐待動物的人知道,他的所做所為是會受到應有的制裁,進而慢慢改善施虐及違法
販賣的行為,唯有想辦法殺雞儆喉,那些違法的人才會知道原來有『法律』的存在。
動物保護:
動物保護是需要靠大家的互助才能成形的,大家一起來關心這個問題,動物保護才有可能
產生作用,身為萬物之靈的人類應該多關懷人類以下的生命,才不枉為萬物之靈,在動保
團體與各界的努力下,催生了動物保護法,但在落實的方面還沒有達到比較理想的境界,
但由於動保員的執法職權有限,所以很多方面仍需靠民眾與動保員的配合,才能真正落實
動物保護。
動物保護法相關內容如下網址:
http://animal.coa.gov.tw/law/index.htm
檢舉不法:
虐待動物
當我們遇到虐待動物的事情發生時,建議記下『事發地點、事發時間、人證、物證、加害
者、被害者』最好能提供錄影或錄音,在法院上較俱告訴依據,若無法提供錄影或錄音仍
可以向當地動保員提出檢舉,動保員仍會按照申訴地點去做查証動作,茲按個人經驗提供
檢舉流程以供參考如下:
檢舉流程:
收蒐證據(時間、地點、人、受虐動物a`有的話可提供驗傷單、儘可能錄影、錄音存證)
a`通報當地動保員a`依民眾提供資料辦理查證
其實檢舉很簡單,也不會造成我們的不便,檢舉人的資料是保密的,不用怕對方會找你麻
煩,舉手之勞,救救受虐動物吧!
P.S在檢舉前,請先看清楚『動物保護法』規範內容,確定有違法的事實再做檢舉動作,
否則累了動物保護人員(簡稱動保員)。
附上全台灣各地檢舉專線:
http://animal.coa.gov.tw/tel.htm
違法販賣
問:如何判定是否為違法販賣?
答:依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本辦法所稱之寵物業者係指以營利為目的,經營應辦理登記
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之管理,依本辦法規定…………
詳全文如下網址(寵物業管理辦法):
http://animal.coa.gov.tw/law/b1.htm
簡言之,只要沒有向政府申請『寵物業許可証』的店家或者個人的賣寵物行為就是違法囉
!最高可罰5萬元~25萬元不等,罰則請參考動物保護法第六章第二十五條規定。
詳全文如下網址(動物保護法):
http://animal.coa.gov.tw/law/index.htm
所以,可以檢舉的情況有三種,茲說明如下:提醒大家一點,狗販張貼或web上寫的都
只算廣告,沒有交易證據,動保員只能道德勸導,需要有足夠的證據才可能發罰。檢舉違
法狗販或虐狗者,只要向發生所在地,提出檢舉即可,例如你看到網路賣狗寫的是狗販在
台北市,就向台北市動保員檢舉,如果在三重夜市賣狗,那就要跟台北縣防疫所動保員檢
舉,但最好有一些資料再做檢舉比較好,要處罰成功必需要有交易。
第一、店家無照營業:這個部份我們很快可以分得出來,有申請寵物許可販賣的店家應該
會有一個申請執照—『寵物業許可証』,並應擺放於店內供消費者辨識是否為合格販賣店
家,如果你進入店內沒有看到,可以記下該店的『店名、店址、電話、你參觀的日期』,
打電話到所在地的動保員檢舉專線,動保員會受理案件並查辦。如果要檢舉寵物店賣狗,
要先查看看是否申請合格的寵物業許可的話,可以在動物保護資訊網這個web橫向,有一
個寵物照顧下拉式選單裡就有"合法寵物業者"啦! 大家查看看,合法業者在此,大家可以
來查看看。
http://animal.coa.gov.tw/care/legal.asp
第二、街頭個人販賣:這個部份不用想當然就知道是可以檢舉的啦!如果你觀察這個人在
某個夜市或人潮多的地方賣貓狗的時間是固定的,請記下他的出?時間(每個星期幾?早
上、中午、下午、晚上那一個時段?)最好偷偷拍到貓狗販的正面特寫,然後將所有資料
含照片整理好後寫mail(如果當地的動保員沒有mail供民眾寄檢舉信件,可採電話通知動
保員及寄發照片給動保員供受理案件)寄到發生地點的所屬單位(ex.在建國花市看到有人
在賣狗,我就該通知台北市動檢所的動保員),動保員有詳盡的資料又有貓狗販的照片時
就比較容易在人潮多的地方一眼看出貓狗販在哪裡販賣啦!
還有一個重點,是唯一一個方法,能夠最快檢舉到貓狗販的方法,是找出跟違法貓狗販買
貓狗的人,若是雙方在買賣的同時,賣方有給賣貓狗收據,可以將這個收據拿給動保員,
收據就是証據,有助動保員快速結案唷!如果買狗的人願意作証,狗販要賣狗給他,也是
可以,動保員會跟你說若要罰狗販,除非取得買賣收據,但這很難。最好錄影存證。不錄
的狀況有一種,就是動保員在旁聽狗販與民眾交易,卻要交易時動保員告知狗販其身份,
並舉發。但同時也要民眾做人証,民眾同意才有辦法開單,民眾不配合就沒辦法了,即便
動保員有看到事實。
第三、網路違法販賣:只要有意圖販賣的文字即可向當地動保員申訴檢舉,請各位網友要
檢舉對方時,一定要看清楚對方內容是否有寫到狗要用賣的,最好能詢問出對方所在縣市
,再將對話內容copy起來,mail到當地所屬單位,要求相關人員查辦,一般來說不管如何
,只要是民眾申訴,相關單位即需受理,不可以任何理由推托或要求申訴人應備齊相關証
據才可檢舉(若遇到如此的承辦人員,請記下他的姓名及分機,向農委會做檢舉投訴該承
辦人員,要向農委會投訴時最好先錄音以據效力)
問:如何追查動保員查辦你申訴案件的進度?
答:我們應該要關心動保員對於我們所檢舉的案件查辦的進度,一來可以知道處理結果,
二來可以知道動保員是否因申訴案件過多而漏辦我們所申訴的案件,說明如下:
●mail申訴:用mail或者其他俱有証明效力的方式作申訴是最好的依據,所謂俱有証明效
力,即指有明確的申訴時間日期等等,像我們用mail時記得副件一份給自己或者記得備份
mail,再來就是我打過幾個申訴單位有些都蠻會推托的,所以建議網友用mail申訴,正本
給當地防疫所及當地政府,副本給農委會(因為只要有給農委會,當地防疫所就必需將處
理結果,以發公文的方式報告給農委會處理結果),一般來說承辦日為七日會回覆申訴內
容,如果七天沒收到回覆記得再寫信去關切。
● 電話申訴:一般來說比較不建議這麼做,因為電話口述並無法確認你所申訴的日期等
等,在你這方面而言並沒有實體的依據,如果漏辦想查也比較有困難,除非當初接你電話
的承辦人員手中有你的資料,但若還是要用電話檢舉不法事件時,切記將承辦人的分機及
姓名記下,以便日後做追蹤查辦結果之用。
各縣市檢舉電話
http://animal.coa.gov.tw/
http://animal.coa.gov.tw/tel.htm
●發函申訴:可將申訴內容及相關証據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寄到所在地相關單位,記得留下
相關連絡方式,承辦人員才能將調查的結果告知申訴人,切記郵寄掛號號碼,以便追查申
訴信處理狀況。
若能將違法趨於合法,或讓不知道不能賣的人了解是違法的,也有規勸的效果,以台灣的
現狀也只能先這樣了,但如何去佐証那些地方需要改,這很重要,也要讓政府去檢討動保
法只有行政效力而已。像我們知道行政罰則根本沒人會鳥,把動保法歸在行政罰則來講,
不僅對動保員沒有執行的力量,也讓違法的人肆無忌旦,動保員曾跟我自嘲說,他們就像
那些坐在公所門口幫民眾辦事的人員一樣,有人檢舉,我寄通知單,他們收到通知連到案
說明都懶,動保員也拿他沒辦法。
反觀國外(需要去了解為什麼國外可以罰很重,他們在這方面屬於什麼法律),虐待動物的
人因罰則很重,以致整體動保執行的很好。像我們檢舉人家,動保員會去查被檢舉人,然
後會跟被檢舉人說,有人檢舉你違法販狗,但根據行政法你有陳述的機會,當然被檢舉人
會說他沒賣等等的理由。動保員就會說,如果你沒申請合格販賣執照,就會依動保法罰五
萬~二十五萬不等,如果要賣,就要申請執照,就醬,結案!什根本沒做,不痛不癢的!
若要有罰錢要有證據,但證據談何容易?若有確切證據,當然動保員也可以先開單,但行
政程予法裡被處罰的人可以申請”行政訴願”就是上訴啦!所以有時常不了了之。
雖是如此,大家千萬不要灰心,若是多一點救流浪犬貓的人,或是曾被繁殖業賣狗者欺騙
的人來檢舉,相信眾志成城,越來越多人檢舉,才可能有威嚇作用。這是一件看似簡單,
也是費時費力的事,唯一比較爽的是,可以打電話罵公務員多好!大家上網查賣狗販,用
電腦叩叩叩,打打電話檢舉也好~加油,各位救狗人!以及熱心的愛動物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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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74.21
1F:推 koturtle:大推...這篇文章寫得真的很棒 06/25 08:50
2F:推 humorless:無奈的是,google上我只找到46份轉貼,而且全都是blog 06/25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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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42.53
3F:推 lunachia:推~ 06/25 19:34
4F:推 huskyching:這個法律之前有討論過 個人行為不算違法 @@ 06/25 21:32
5F:→ huskyching:若是無照成立工作室則違法 06/25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