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alashar (很癢)
看板People_Pot
標題Re: [悶鍋] 建議撤換大炳
時間Fri May 25 12:33:19 2007
首先針對很多國家吸毒除罪化這點反駁
所謂很多是有多到什麼程度?
還不就那幾個歐美國家
而且除罪化又不等於合法化
大部分都是醫療持有大麻合法 或是少量持有僅僅罰緩之類的
真正完全合法的很少 這還只是大麻
大炳吸的可是安非他命
喜歡吸毒就去荷蘭吸 順便賣賣屁股啊 在台灣就要遵守台灣的法律
說私人行為不要牽扯到工作?
不用這麼清高了
藝人本來就是一種賣形象的職業
扣掉本身的表演能力之外
社會大眾觀感可說是決定一個藝人前途的重要指標
大炳如果真的表現的很好 大家都會自動忽略他攜毒這馬事
可是他今天嘴賤冷場又不好笑
搞出吸安非他命這種負面新聞後又這麼高調
然後打開電視看悶鍋
又看到他那副嘴臉....
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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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4.67.233.180
※ 編輯: realashar 來自: 164.67.233.180 (05/25 12:48)
1F:推 daveslg:能解釋一下除罪化不等於合法化 的意思嗎? 這一句 我不懂? 05/25 13:11
2F:推 TRICKYKID:喜歡吸毒就去荷蘭吸...?這麼快就要放大絕了嗎...@@a 那 05/25 15:27
3F:→ TRICKYKID:麼同理,不愛看大柄是否就請你轉台呢?另外,所謂「賣賣 05/25 15:27
4F:→ TRICKYKID:屁股」我覺得已經是在人身攻擊了...有必要這樣嗎?? 05/25 15:28
5F:推 TRICKYKID:另外,台灣法律可沒把大柄當做罪人,也已經讓他去治療了 05/25 15:37
6F:→ TRICKYKID:,所以也請你尊重台灣法律對大柄的處置及其結果。 05/25 15:38
7F:推 ckshock:做人標準最低約束應該就是法律..如果樓上對人對自己要求都 05/25 16:21
8F:→ ckshock:都只依照法律的話..我只能說你對其他道德規範實在太低下了 05/25 16:23
9F:推 pose1:大炳身為藝人做了最壞示範 對社會帶來的不良示範 早該退 05/25 16:38
10F:→ pose1:出演藝圈 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還有臉留在那? 很扯 05/25 16:40
11F:推 TRICKYKID:為什麼大柄連「罪犯」都不是卻要退出演藝圈?當然啦,如 05/25 17:23
12F:→ TRICKYKID:大家主張的是:吸毒在法律上雖已除罪,但在倫理學上是敗 05/25 17:24
13F:→ TRICKYKID:德到必須要退出演藝圈的行為。那麼可以移駕哲學版討論, 05/25 17:25
14F:→ TRICKYKID:反正PTT西哲版常見的就是分析哲學跟倫理學討論。 05/25 17:26
15F:推 ckshock:樓上不要再放大絕啦~~又叫人移駕~~打到我都沒hp了 05/25 17:29
16F:推 TRICKYKID:兩邊討論本來就無妨囉,c兄懂「可以」的意思嗎? 05/25 17:31
17F:推 ckshock:可以怎樣..我不想跟你在字語間辯論..重要的是你的意思 05/25 17:35
18F:推 realashar:在台灣當然就要尊重台灣的法律 這跟大絕又有啥關係 05/25 18:06
19F:推 realashar:不是說歐美吸大麻無罪就代表大炳吸安無所謂 我的重點是 05/25 18:21
20F:→ realashar:大炳吸毒出來後又嘴賤外加冷場 這種人不該在悶鍋當班底 05/25 18:22
21F:推 timshow:我比較推從我比他屌 才言焦他的原則 我沒有大炳搞笑 所以 05/25 19:33
22F:→ timshow:我不會罵大炳 畢竟個人操守 跟表演工作沒有關係 05/25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