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pll (追求一個遙遠的夢想)
看板Patty_Hou
標題侯佩岑:壹周刊醜化我
時間Sat Jul 3 18:20:23 2004
記者唐孝民/台北報導
上期踢爆侯佩岑與連勝文戀情,引爆話題與造成雜誌大賣後,本期壹周刊打出隨書附贈
侯佩岑巨幅海報的行銷手法,繼續「販賣」侯佩岑。不過壹周刊此舉,卻被侯佩岑所屬
的年代電視抨擊是侵權行為,將於下周寄出律師信,並對壹周刊提出侵權告訴。
年代公關表示,經過放大重製,照片品質明顯變差,年代質疑壹周刊的作法,還有
「醜化」侯佩岑之嫌。據悉,侯佩岑也對該海報的品質十分不快,認為把她變醜了。
年代公關說,壹周刊上期報導侯佩岑與連勝文戀情時,該張照片就曾出現在周刊封面,
但由於屬新聞報導範疇,年代並未深究,如今壹周刊卻食髓知味,繼續「販賣」侯佩岑
,將照片重製成巨幅海報,隨書附贈的商業手法,對電視台與侯佩岑的權益都造成傷害
。據了解,已有網友在網路上拍賣該張海報,至昨天為止,網路競標已由最初的30元飆
漲到50元,(壹周刊定價75元),年代電視法務部門進一步研究後,考慮將對壹周刊提出
告訴。
年代公關強調,該張照片是侯佩岑於去年5月,接受遠見雜誌專訪時,由年代攝影人員所
拍攝的獨家照片,之後曾提供各家報紙作為新聞報導之用,將該照片翻製成海報,隨書
贈送的商業行為,年代認為壹周刊的作法,已侵犯了著作權與肖像權。
記者唐孝民/台北報導
針對年代指控壹周刊侵權,壹周刊總編輯裴偉表示,當時從周刊的電腦資料存檔中取用該
張侯佩岑的照片時,該照片的版權出處註明是蘋果日報所攝,至於年代聲稱壹周刊侵權,
該周刊還在做進一步查證。如果查證確實版權不歸蘋果日報或壹周刊所有,壹周刊會以最
大的誠意與年代電視進行溝通。
【2004/07/03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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