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avan (ㄚ兵)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附屬項改成獨立項再申請一案
時間Mon Nov 26 13:06:21 2018
請問若之前申請一個專利案,
因為單一性問題,
獨立項跟附屬項都有可專利性。
後來覺得附屬項獨立出來可能有其必要,
請問這時候是應該在未公開前再申請新案?
還是可以主張優先權申請新案?
如果是後者,除了優先權期限外,
是否有什麼申請期限?
例如產品上市前或專利公開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26.24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atent/M.1543208783.A.112.html
1F:推 endlesschaos: 不是可以領證前提分割嗎?雖然還不確定是哪一國11/26 13:15
2F:推 piglauhk: 請估狗 專利 分割11/26 13:59
謝謝樓上兩位大大,
之前關鍵字下錯,才會沒看到。
用分案去搜尋就找到了,
我是申請台灣跟大陸,
看起來都是可以分案的,
其他國家就不清楚了,謝謝。
※ 編輯: uavan (36.224.126.248), 11/26/2018 18:01:04
3F:推 ks99flame: 有點不能理解你要的分割需求是什麼11/27 18:15
4F:推 Y0SHIKI: 可能他因為單一性所以撰稿時不得不把第二組改成依附在第11/28 08:27
5F:→ Y0SHIKI: 一組,但現在想要保護全面一點…認為第二組還是應該另外11/28 08:27
6F:→ Y0SHIKI: 提出申請。11/28 08:27
就是像Y大所說,
的確是想將第二項拉出來增加保護性。
※ 編輯: uavan (36.224.126.248), 11/28/2018 13:2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