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comet (無暱稱)
看板Patent
標題Re: [問題] 智財局審查品質是喊假的?
時間Mon Sep 21 00:58:32 2015
※ 引述《eth232 (eth232)》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智財局審查品質是喊假的?
: 時間: Sun Sep 20 12:06:40 2015
: 連週末也要加班(X 消音),看很多案子,我的感覺,智財局在發審查意見時
:
: 常常是模糊比對嗎? 明明是不一樣的發明,元件與元件的關係也不一樣,
:
: 這樣也能拿來駁?
其實這要看實際狀況 的確有這種情況 但是有時候只是看起來是
但是實際上不是
: 推 dakkk: 不過沒看到案件時我也不能說什 但我是看過很多人的claim就 09/20 13:18
: → dakkk: 寫的很大 大到什都解讀的進來 也不自知 09/20 13:18
這一點我真的覺得是這樣!
很多時候IHPE或是發明人都是覺得引證案跟他的發明不一樣
而實際上的確是不一樣 只是這不代表審查意見有錯
接下來要看得應該是
1. 這個不一樣是不是足夠有明顯差異且有進步性
2. 引證案的技術是不是真的可以被claim中讀到
我在事務所常常遇到IHPE就會覺得不一樣
但是並沒有發現自己的claim解讀涵蓋到引證案
即便努力解釋給客戶 但是客戶通常難以接受
我的建議是真的要先確認自己的claim是不是真的沒問題
不能以自己先入為主的觀念去解讀自己的claim
這樣就會鬼打牆
台灣是這樣 美國更是如此
PS:個人經驗認為 台灣再審後被核准的機率頗高
: 推 abc12812: 很多看起來就是抄美中的OA的 09/20 13:20
: 推 cloud7515: 用抄的反而是最好處理的… 09/20 13:28
沒錯!!以前我對這個情況非常反感 現在反而覺得這比較好
只要不要抄錯就好
其實依我處理過答辯的經驗來看
拿到OA第一件事情不是去看引證案與我們的差異
而是先去瞭解審查委員的邏輯
先去瞭解審查委員的邏輯才有辦法去答辯
答辯不是在于指出引證案與本案技術的差異而已
答辯的重點應在於打破審查委員的核駁邏輯
以答辯來說明審查委員的核駁理由的邏輯是不合邏輯或是邏輯錯誤
技術差異只是手段之一
有些時候審查委員會用迂迴的邏輯來核駁
乍看之下是沒有道理 但是仔細思考就可以理解為什麼審查委員這樣核駁
我自己也覺得台灣審查委員的審查意見相對其他國家是比較弱
不過真的差到很爛的 我的經驗也沒那麼多
有時候真的只是沒有理解審查委員的理由
或是審查委員真的有錯 但是死不悔改 這也只能說是命了
不過我的經驗這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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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atent/M.1442768314.A.1CB.html
1F:推 dakkk: 我超怕遇到這種客戶 尤其是電案 09/21 01:04
2F:→ dakkk: 引證案一下來 直接就說 電路看起來就不一樣 09/21 01:05
3F:→ dakkk: 仔細去讀 電路長的是不同 但輸入輸出信號就差不多 09/21 01:06
4F:→ dakkk: 功能也沒差太多 09/21 01:06
5F:→ dakkk: 獨立項的cliam 也沒把元件寫進去 當然讀出來會很像 09/21 01:07
6F:推 ipme: 推。但我個人是猜測e大應該不太可能搞不清楚這些。 09/21 01:07
7F:→ ipme: 美國訴訟界中的華人律師他也算是有名的。題外話, 我大概可以 09/21 01:09
8F:→ ipme: 猜到他在哪一間公司了XD 09/21 01:10
9F:推 dakkk: 專利部門7,80人 該不會是... 09/21 01:11
10F:→ forcomet: 我相信樓上說的 不過我覺得這應該是從美國回台的不適應 09/21 01:11
11F:→ forcomet: 台灣的某些審查委員在某些程度上是擺爛無敵 然後就一付 09/21 01:12
12F:→ forcomet: “我就是覺得這樣”的態度 真的是拿他們沒轍 09/21 01:12
13F:推 ipme: 所以我覺這問題不錯,若審委就是一副權利就是握在我手上, 09/21 01:22
14F:→ ipme: 我就是想駁,你想怎樣? 那申請人還要照常程序走嗎? 09/21 01:22
15F:推 dakkk: 可以打電話跟他辯論看看 09/21 01:42
16F:推 magamanzero: 比上不足 比下有餘 一分錢一分貨 09/21 10:48
17F:推 eth232: 我並非不懂張飛打岳飛的道理,但還是謝謝f大的分享。我們 09/21 23:14
18F:→ eth232: 部門也是很多將群冠群北美理律等等前IF的工程師,會被派 09/21 23:15
19F:→ eth232: 來接案的工程師素質都很高,我們與撰稿專利工程師的溝通 09/21 23:15
20F:→ eth232: 也沒有甚麼問題。這些專利工程師也比我想像中有榮譽心, 09/21 23:15
21F:→ eth232: 有時候接到爛OA,他們比我們更憤恨不平。 09/21 23:16
22F:→ VanDeLord: 我是很難想像連自己claim scope都搞不清楚的ihpe,如果 09/22 09:36
23F:→ VanDeLord: 自己家的claim scope都不清楚,說專利布局根本就是天方 09/22 09:37
24F:→ VanDeLord: 夜談 09/22 09:37
25F:→ VanDeLord: 避免爛OA,TIPO應該對審查官設最高容許OA數量,案子銷掉 09/22 10:53
26F:→ VanDeLord: 名聲印象也銷掉了 09/22 10:54
27F:推 orsonplus: 進行OA評量,太差的人列入考績、續聘考核才會痛 09/22 20:19
28F:推 kaikai1112: 公務員國考一過就有免死金牌阿... 09/22 22:17
29F:→ brson: 的確是板k大所說. 09/22 22:19
30F:→ brson: "設最高容許OA數量" V大...你你你 太小看tipo了. tipo裡的 09/22 22:20
31F:→ brson: 標準只會要你案子做多 09/22 22:23
32F:→ mark643kimo: 同意,TIPO的績效計算只看件數*那一件的大小 09/22 22:34
33F:→ mark643kimo: 品質的部分,沒有績效是專門打給案件品質的 09/22 22:34
34F:→ VanDeLord: 品質管理上數量也有望大望小與望目之分 09/22 22:53
35F:→ VanDeLord: 單純以件數與大小來看,似乎是以銷案量為主的望大值設計 09/22 22:54
36F:→ VanDeLord: 要提升審查品質,這種方式應該用望目值(特定值)加上其他 09/22 22:55
37F:→ VanDeLord: 方法,如一般抽驗與極端值抽驗,這是製造品質檢驗的方法 09/22 22:56
38F:→ VanDeLord: 我覺得只要在位者有心,應該還是可以做到一些防堵與激勵 09/22 22:57
39F:→ VanDeLord: 的方案 09/22 22:57
40F:→ mmu: TIPO有品質稽核 但品質有沒有因此提升 嗯... 09/22 22:57
41F:→ VanDeLord: 嗯~tipo內部我不熟,只是看到sipo的變化,很有感覺就是了 09/22 23:01
42F:→ hh47: 因為可能稽核的人能力也不佳,只想求官愛現,包括長官。 09/22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