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edavid (David)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申請人地址寫事務所地址
時間Wed May 27 19:15:19 2015
有些專利事務所不掛代理人(規避稅責?),也不是代收人,
卻將申請人資訊的地址欄位留事務所住址,究竟有沒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問題?
申請人事後得知,變更地址費用是否可以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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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latemint: 超多這種事務所呀... 05/27 19:26
2F:→ brson: 唉 找些有口碑的所,比較可靠, 鑽些漏洞有的沒的實在是 05/27 20:47
3F:推 piglauhk: 原po太小看國稅局了... 05/27 21:54
4F:→ brson: 變更費用應該就事務所自己吞下吧 05/27 23:20
5F:→ eedavid: 其實我不CARE他有沒有逃稅成功,國家也不會少課我一毛錢 05/28 11:00
6F:→ eedavid: 只是我還是不懂在申請權人地址上留事務所地址的理由? 05/28 11:01
7F:→ iptaiwan: 也許就是那家事務所的標準懶作法,因為容易準備申請書 05/28 13:39
8F:→ tinsawei: 讓你收不到一些通知阿...如年費繳納通知.. 05/29 12:44
9F:→ eedavid: 收不到通知?然後呢? 可以避免客戶自行去繳納? 05/29 13:20
10F:→ tinsawei: 簡單來說 讓你知道的資訊越少 賺錢管道跟利潤越多 05/29 13:37
11F:推 piglauhk: 沒那麼黑啦XD 05/29 19:07
12F:推 sank: 單純不想讓自己的客戶被開發而已,E大不用想太多XD 05/30 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