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774 (MQ)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請問一個舉發的實務問題
時間Tue Jul 30 18:36:58 2013
請問一下有經驗的版友
如果被舉發的專利的claim是用Jepson type的寫法
是否就不用特別對"其特徵在於"之前所承認的先前技術的的前言再做一一比對?
大陸和台灣的舉發對此是否有所差異?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3.169.121
1F:推 dakkk:舉發跟審查的標準應該差不多 我是認為不用 07/30 19:55
2F:推 piglauhk:不比是如何決定要打新穎性還進步性? 07/30 20:04
3F:推 cloud7515:都打看看 反正中一招就破功了XD 07/30 20:58
4F:推 dakkk:比之後的呀 07/30 22:42
5F:推 dakkk:我想到p大要表達的是什 比先前技術一樣的就新穎性不同就進步 07/31 00:16
6F:→ dakkk:不過 不比對 直接用進步性當舉發理由應該就行 07/31 00:17
7F:→ dakkk:因為不符新穎性 就一定不符進步性^^ 07/31 00:18
8F:→ J774:謝謝各位的回應! 08/01 23:34
9F:→ forman:還是要比對 08/15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