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wei77 (Weiwei)
看板Patent
標題[新聞] 台灣智財服務業積弱不振
時間Tue Jun 18 14:10:47 2013
台灣的製造業已經失去競爭優勢,這是不爭的事實。
台灣廠商已明確表達其將本求利的原則,且揭示了市場及競爭對手在那裡就在那裡申請專
利的行動方針;另一方面,由於歐美日韓大廠為了搶食中國大陸市場及享受其相對低廉的
工資及大量低階作業人口.......
大陸已迎頭趕上 台灣浪費了多少時間?...
http://ppt.cc/As7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226.124
1F:推 fermion:宰相有權能割地,孤丞無力可回天。 06/18 20:47
2F:推 kidspenny:不太認同內文 06/18 22:52
3F:推 vendor:to一樓,我記得是「孤臣」 06/19 00:15
4F:推 sr0:不被對面併吞就不錯了 還能要求什麼 06/19 00:35
5F:→ VanDeLord:要趕日超美就要逐漸擺脫受制於人,為人作嫁的製造業發展 06/19 00:59
6F:→ VanDeLord:創新,要發展創新就要培養人才,要培養創新人才就要有方法 06/19 00:59
7F:→ VanDeLord:方法有了,再來就是如何保護創新,並將創新由天馬行空轉為 06/19 01:01
8F:→ VanDeLord:可商業化, 06/19 01:01
9F:→ VanDeLord:這是對岸找了精英學者研究後,在知識經濟環境下提生國力 06/19 01:02
10F:→ VanDeLord:的方法,這大概是10多年前的事,這也是為什麼對岸智財發展 06/19 01:03
11F:→ VanDeLord:這麼快速,因為政府有目標有想法有計劃的在提升競爭力 06/19 01:03
12F:→ VanDeLord: \對岸 06/19 01:03
13F:→ VanDeLord:科學技術局/廳協助產業創新,知識產權局協助產業專利申請 06/19 01:06
14F:→ VanDeLord:雙管齊下,才會走得長遠有效,而不是見洞補瀝青,又慢又沒 06/19 01:08
15F:→ VanDeLord:效率 06/19 01:08
16F:→ VanDeLord:台灣產業既有優勢產業還是有,只不過會像北極融冰,漸消漸 06/19 01:10
17F:→ VanDeLord:退 06/19 01:10
18F:→ VanDeLord:這次修法在發明人保護與激勵的部分輸對岸輸很大 06/19 01:12
19F:→ VanDeLord:激勵人才(發明人)是鼓勵創新活動中最重要的基礎 06/19 01:13
20F:推 DragonDeath:這次修法若無之前修正 誰要來臺灣申請專利!? 06/19 06:00
21F:推 fermion:和大陸談互惠吧,即臺灣專利可在大陸抓侵權,反之亦然。 06/19 07:29
22F:→ sr0:這麼做的話 台灣專利好像就不需要申請了 泡沫化 06/19 09:23
23F:→ fermion:難怪台灣專利每況愈下,連優勢在哪都不知道。無力回天... 06/19 11:00
24F:→ fermion:等著被統一吧。再霸著專利證照嘛,等共產黨登島,全部重考 06/19 11:04
25F:推 deathcustom:fermion,大陸的政策對於在大陸先申請的案子有優勢 06/19 11:07
26F:→ deathcustom:如果台灣沒有相應的配套政策,照你的做法真的會沒人想 06/19 11:08
27F:→ deathcustom:在台灣申請,請了解這一點。 06/19 11:08
28F:→ VanDeLord:真正瞭解專利,認真申請專利,開發運用專利迴避設計,這是 06/19 12:54
29F:→ VanDeLord:真正能透過專利提升產業創新能力, 06/19 12:55
30F:→ VanDeLord:特別是在迴避設計這一塊要先設定在擺脫訴訟風險的前題下 06/19 12:57
31F:→ VanDeLord:這不容易但並非不可能 06/19 12:58
32F:→ VanDeLord:真正的的迴避能力培養起來,才能討論具有商業化創新效益 06/19 13:00
33F:→ VanDeLord:台灣不是沒有人才,而是有沒激發人才動力的良好制度 06/19 13:01
34F:→ VanDeLord:內在的激勵因子不夠,光靠外面來申請衝數量對競爭力提升 06/19 13:03
35F:→ VanDeLord:意義有限,市場太小就是先天限制,不過這不代表不能玩大 06/19 13:04
36F:→ VanDeLord:新加坡市場小,人家還是想玩大市場,如何迴避先天缺限透過 06/19 13:05
37F:→ VanDeLord:修改制度建立優勢,我覺得這才是重點 06/19 13:05
38F:→ VanDeLord:台灣一件事可能有10個人在做,但是對岸同樣的事有10000人 06/19 13:06
39F:→ VanDeLord:在做,優勢人力資源是非常可怕的競爭力,難道台灣就沒有優 06/19 13:06
40F:→ VanDeLord:勢? 這不可能,或許只是沒有好好利用對方制度上的缺點 06/19 13:07
41F:→ VanDeLord: 缺陷 06/19 13:08
42F:推 fermion:現在有多少海外公司透過臺灣申請中國專利?問問李李就知道 06/20 12:36
43F:推 fermion:請把餅作大,不要畫地自限好嗎? 06/20 12:38
44F:→ fermion:記得有人說過臺灣專利無用,說這話的人是哪國律師? 06/20 12:52
45F:→ fermion:拿石頭砸自己腳。難不成臺灣律師可以上美國法院打專利官司 06/20 12:54
46F:→ VanDeLord:以歐盟的unitary patent模式來看,光是政治上不容易克服 06/20 13:02
47F:→ VanDeLord:我覺得CN抓TW或TW抓CN可行性不高,制度差異太大,公平性會 06/20 13:03
48F:→ VanDeLord:出問題,加上對岸政策性瘋狂式的鼓勵申請,對於台灣產業普 06/20 13:04
49F:→ VanDeLord:遍落後的專利認知,已經立於劣勢地位,其他還有兩案用語差 06/20 13:05
50F:→ VanDeLord:異存在,這在解釋申請專利範圍時是自爆點 06/20 13:05
51F:→ VanDeLord: 兩岸 06/20 13:06
52F:→ VanDeLord:還有CN勝訴取得的賠償金少的可連,50萬RMB以上的很少,幾 06/20 13:16
53F:→ VanDeLord:乎都在100萬RMB以下,這費用付付大陸律師費就剩不多,這也 06/20 13:17
54F:→ VanDeLord:與大陸對專利訴訟透過司法裁判以調解為優先的目的有關 06/20 13:17
55F:→ VanDeLord:靠訴訟想要提升要克服的環境因子障礙太高,不過我覺得可 06/20 13:18
56F:→ VanDeLord:以利用台灣自由的貿易環境強化專利買賣這一塊,這一塊雖 06/20 13:19
57F:→ VanDeLord:然難度高,但相較其來可行性反而高 06/20 13:19
58F:推 fermion:如果連v大都這麼說,小弟只有無奈地遠目臺灣專利夕陽西下 06/20 19:37
59F:→ fermion:宰相有權能割地,孤臣無力可回天。 06/20 21:33
60F:→ fermion:扁舟去作鴟夷子,回首河山意黯然。 06/20 21:33
61F:→ VanDeLord:f大,台灣專利問題不只是政府,這是一缸子的問題 XD 06/20 21:40
62F:→ VanDeLord:或許f大作為外觀者會看的比較清楚吧 06/20 21:41
63F:推 fermion:一缸子問題就一缸子解決,視而不見明知故犯,才是可惡之至 06/21 06:56
64F:→ VanDeLord:小弟只不過是隻微不足道的螻蟻,看見森林大火想救也是無 06/21 20:02
65F:→ VanDeLord:能為力 06/21 20:02
66F:推 fermion:不要小看一個人的力量,不知道為什麼,臺灣人特別自慚形穢 06/22 08:02
67F:→ VanDeLord:f大真是性情中人,有意思 :) 06/24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