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Du (蜘蛛)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IDS揭露義務
時間Tue Jun 4 14:14:52 2013
請教版上的高手,
關於IDS揭露義務的問題,
發明人申請TW和US,
若US審查有引證1(D1 US xxxxxxx)、引證2(D2 US xxxxxxx),
而TW審查有引證1(D1 US xxxxxxx)、引證2(D2' TW xxxxxxx),
其中TW D1與US D2相同,
而TW D2'是US D2的Patent Family,
若是這樣,那D2'需要提報為IDS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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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63.197
※ 編輯: DiDu 來自: 114.36.63.197 (06/04 14:15)
1F:推 gofunfull:個人非高手...單純認為揭露一案即可 (兩案亦無妨~) 06/04 14:25
2F:→ forcomet:提 因為是審查意見 建議不要偷懶 有提有保佑 06/05 23:27
3F:推 deathcustom:同樣一張表格,你頂多要多出一份翻譯+譯者聲明 06/05 23:44
4F:→ deathcustom:何必偷懶? 06/05 23:44
5F:→ DiDu:謝謝分享 只是不了解的事 只是多出一份翻譯+聲明而已嗎? 06/06 11:20
6F:→ DiDu:提IDS不是也需要費用? 若D2'不提的話 不就不需要額外的費用? 06/06 11:20
7F:→ DiDu:其實會這樣問一來的確是有費用的考量 二來就是希望得到有否條 06/06 11:22
8F:→ DiDu:文上的支持(出處) 06/06 11:22
9F:推 ides13:想省錢的話,不用提風險不高。 06/08 16:08
10F:推 fermion:若想省錢,建議不要玩專利,付權利金解決比較簡單。 06/10 21:05
11F:→ DiDu:付權利金? 不了解f大的意思 原問題是"審查"的階段,而非 06/13 11:59
12F:→ DiDu:侵權訴訟的階段…是不是混為一談了? 06/13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