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inkstar (Lanrain)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Web 相關的事務所推薦
時間Thu Apr 26 22:29:04 2012
公司有申請專利的需求,
方向主要是在新概念網站、線上服務或系統等都是跟網路 (網站、網頁) 有關的,
前一陣子找過兩家,不過寫出來的內容不是到很滿意,
負責的人員可能對這方面不是很瞭,
所以有些屬於比較基本的東西或概念要解釋很久,
不知道是否有在這部份比較專門的事務所推薦呢?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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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78.207
1F:→ VanDeLord:把事務所和代理人名字給我,我可以幫你SURVEY水準,FREE 04/26 22:44
2F:→ forcomet:如果你們沒有一定水準的專利人員的話 你們滿意的東西可能 04/27 00:53
3F:→ forcomet:只是你們看起來開心 但是品質卻是很糟糕的說明書 04/27 00:53
4F:推 ides13:推!f大。 04/27 03:45
5F:推 piglauhk:最簡單的方式 就是去找前案 再用代理人的名字查事務所 04/27 11:03
6F:→ piglauhk:再加點錢指定該案的負責工程師處理 一切都是$的問題 04/27 11:04
7F:推 WAIJEE:同意forcomet~~~ 04/27 11:43
8F:→ Arie:推f大! 04/27 15:07
9F:→ blinkstar:@VanDeLord 因為目前是想說問大家看看有沒有建議的事務 04/27 19:58
10F:→ blinkstar:所以還沒有事務所和代理人的名字 ><" 04/27 19:58
11F:→ ColdDark:是說負責的人不了解技術怎麼有辦法核稿? 04/27 20:01
12F:→ blinkstar:@公司目前沒有專門的專利人員…目前是想說找個對這方面 04/27 20:02
13F:→ blinkstar:比較懂的事務所來配合 04/27 20:02
14F:→ blinkstar:@forcomet 上面忘了打 ID XDDD 04/27 20:03
15F:→ blinkstar:感謝P大!這個方法好像不錯 04/27 20:04
16F:→ blinkstar:@ColdDark 負責人員是指我們找的事務所裡負責撰稿的人@@ 04/27 20:05
17F:推 Arie:說點個人經驗 有時候我會問的多 不是因為我不懂 而是... 04/27 22:43
18F:→ Arie:在尋找技術特徵 或是 有沒有更上位的說法 04/27 22:44
19F:→ Arie:畢竟很多發明人都會用最詳盡的實施例 卻也是最小的保護範圍 04/27 22:44
20F:→ VanDeLord:喔~太棒了,我當 in-house最怕in-firm裝很懂,a大那間的啊 04/27 22:45
21F:→ VanDeLord:以前都會噹 in-firm噹到自己認錯,現年紀大了,現在就盡力 04/27 22:46
22F:→ VanDeLord:討論交流的態度與 in-firm溝通 04/27 22:46
23F:推 Arie:V大您待過那間的總所 :) 04/27 22:47
24F:→ VanDeLord:XD 那挖不動,哈哈,總所不錯 04/27 22:49
25F:→ VanDeLord:當年我若是在總所,應該也不會想跑 04/27 22:49
26F:→ VanDeLord:詳細的實施例不錯啊,範圍會比較完整,實施例多範圍會較大 04/27 22:54
27F:→ blinkstar:A大說的沒錯,所以其實問的多,也不代表撰稿的人不懂, 04/27 22:58
28F:→ blinkstar:反之還有可能是很懂呢,受教了 <(_ _)> 04/27 22:59
29F:推 Arie:其實我常常覺得 我在試圖釐清哪些是必要特徵時..... 04/28 02:31
30F:→ Arie:發明人當我白痴 什麼都不懂 囧 04/28 02:32
31F:→ Arie:我都會有衝動想把所有特徵都塞進去獨立項 以符合他們的期待! 04/28 02:33
32F:→ Arie:可惜我的職業道德 阻止了我 XD 04/28 02:34
33F:推 kaikai1112:给樓上幾樓的大姆哥.... 04/28 08:51
34F:→ ColdDark:我的意思是,不懂技術的核稿者會了解IFPE寫的內容有沒有錯 04/30 21:12
35F:→ ColdDark:以及了解IFPE架構出來的claim範圍是否合適嗎? 04/30 21:13
36F:→ ColdDark:好吧, 我是受過其害的IFPE XDDD 04/30 21:13
37F:推 Arie:核搞者不懂技術的狀況下 有幾個可以考慮的作法: 04/30 22:04
38F:→ Arie:1. 盡量用發明人提供的文件的用字 04/30 22:05
39F:→ Arie:2. 談案的時候 當場就確認好 可能的CLAIM撰寫方向 04/30 22:06
40F:→ ColdDark:可是, 大部分的情況下撰稿工程師不會去談案... 05/01 15:52
41F:→ ColdDark:然後去談案的業務也不一定熟悉該項領域 (倒 05/01 15:53
42F:推 Arie:這時候 我就很慶幸敝所是由撰稿工程師負責談案 :) 05/01 20:08
43F:→ VanDeLord:(點頭)可以減少溝通訊息上的誤差 => 降低描述上的問題 05/03 12:45
44F:→ VanDeLord:=> 減少 112產生機會 05/03 12:45
45F:→ VanDeLord:我問以前同事(六年↑經驗)前一兩年還有,之後沒拿過112 05/03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