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loe (YoY)
看板Patent
標題Re: [問題] 請問優先權的問題?
時間Fri Dec 11 14:04:02 2009
※ 引述《SGod (黯月舞星魂)》之銘言:
: ※ 引述《sealoe (YoY)》之銘言:
: 不行,除非你在台灣的申請案在他申請前已經公開,那你可以提出舉發
: 但這種情況下,你也不能再申請了,因為會被你自己在台灣的公開案給核駁
: (若改主張專利申請權人不適格? 這要請熟悉對岸專利法的人說明了)
: 不過你可以同時在台灣跟大陸申請
這樣我又有問題了,
假設有一樣東西, 在台灣沒專利, 但是在美國有專利
而且美國該專利核准公告超過"一年", 這樣甲在台灣做了一樣的東西
這樣, 美國佬是否可以告甲
而未來美國佬發現這東西需要在台灣申請專利,
但是甲在美國佬發現前已經在台灣大量販賣了
這樣美國佬還能申請台灣的專利嗎?
或者是, 甲提出申請案, 但是美國佬並沒發現, 這樣,
未來甲的申請頂多不過, 但是, 甲卻可以在台灣做這樣專利的產品,
因為美國佬並沒有在一年內在台灣, 宣示自己的優先權
是這樣嗎?
又假設甲申請專利 A+B+C, 但是美國佬的專利是A+B
這樣美國佬如果沒有在一年內宣式優先權
這樣, 甲不但沒有觸犯該美國佬的專利, 還可以取得A+B+C的專利
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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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70.34
※ 編輯: sealoe 來自: 59.120.70.34 (12/11 14:05)
1F:推 ppore:YES,專利權是屬地主義,不在台灣申請就是放棄在台灣的權利 12/11 14:05
2F:→ sealoe:這樣不就可以找尋他國過一年的專利, 如果有價值, 12/11 14:07
3F:→ sealoe:就在台灣花個2.1k申請一下, 不過, 但是未來不怕被他國告? 12/11 14:07
4F:→ orsonplus:a)不當專利是可以被撤銷的,b)產品擁有專利不代表不侵權 12/11 14:12
5F:→ orsonplus:c)被控侵權的標的是產品,"申請專利"這個動作不會侵權 12/11 14:18
6F:→ sealoe:不是拉, 我說美國佬有專利, 但是並沒有在台灣申請 12/11 14:23
7F:→ sealoe:且超過一年, 這樣我只在在台灣證明我用過, 並公開 12/11 14:24
8F:→ sealoe:那美國佬是否就無法告我呢?(用的日期早於美國佬在台申請 12/11 14:24
9F:→ sealoe:專利日期) 12/11 14:24
10F:→ sealoe:對了上傳到google上算不算一種日期性的證明阿? 12/11 14:25
11F:→ sealoe:會這樣問是因為我就是那個A+B+C, A+B好像美國有了 12/11 14:25
12F:→ sealoe:雖然我覺得A+B是常識, 但是他人已經有申請, 所以預防一下 12/11 14:26
13F:→ sealoe:感覺美國專利真是浮濫@.@, 十幾年前課本的東西3D改2D就申請 12/11 14:26
14F:→ orsonplus:沒有在台申請..怎會有早於在台申請專利日期的問題 12/11 14:28
15F:→ orsonplus:若在台灣沒有取得專利權,當然無法主張專利權 12/11 14:29
16F:→ orsonplus:至於您在推文中所說拿來在台灣申請...的主要目的 12/11 14:31
17F:→ sealoe:就是想讓她在台灣失去新穎性阿, 省的未來她申請了 12/11 14:31
18F:→ orsonplus:不外乎就是拿別人在別國的專利來台灣請...這樣的申請法 12/11 14:31
19F:→ sealoe:那我A+B+C不就要付她專利費? 12/11 14:31
20F:→ sealoe:我並不想申請她的啦, 只是不想被告和付專利費 12/11 14:32
21F:→ sealoe:我知道不可能過 12/11 14:32
22F:→ sealoe:還是有方法可以讓他未來不能告我, 還不用申請A+B的專利呢? 12/11 14:33
23F:→ orsonplus:沒有什麼太大的實質意義,除非你只是短暫行銷之用。 12/11 14:34
24F:→ sealoe:恩, 我想要的是A+B+C, 並非A+B 12/11 14:35
25F:→ sealoe:說實話我是不想付A+B申請人費用拉 12/11 14:35
26F:→ sealoe:還是我申請A+B+C這樣A+B在台灣就自動沒新穎性了 12/11 14:36
27F:→ sealoe:我就可以使用A+B了 12/11 14:36
28F:→ orsonplus:不需要這樣 12/11 14:37
29F:→ sealoe:不懂, 您是說不需要另外提A+B的意思, 我申請A+B+C就可以了? 12/11 14:38
30F:→ orsonplus:台灣的新穎性是沒優先權看申請日,有優先權看優先權 12/11 14:38
31F:→ orsonplus:在美國公開可以讓你察的到的東西 就可以當證據了 12/11 14:39
32F:→ orsonplus:新穎性不是只有台灣案可以核駁或舉發台灣案... 12/11 14:40
33F:→ sealoe:換言之, 她在美國公開了, 在台灣就自動失去申請專利的權利? 12/11 14:40
34F:→ sealoe:我說的是公開超過一年 12/11 14:40
35F:→ orsonplus:我建議你可以在審查基準中找一下新穎性、進步性的規定 12/11 14:50
36F:→ orsonplus:此外要注意,各國的規定都有可能不同。 12/11 14:52
37F:→ orsonplus:再者,申請A+B+C 不一定能否定 A+B的新穎性。 12/11 14:53
38F:→ sealoe:謝謝您, 我大概了解了 12/11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