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kenvy (dkenvy)
看板Patent
標題Re: [問題]關於軟體裝置與方法專利??
時間Fri May 5 11:23:44 2006
※ 引述《hungic (我勒...)》之銘言:
: 假設有兩個專利申請案其皆為軟體專利,連方法流程都一樣
: 其中最大的不同是辨識模組用不一樣的演算法或統計方法......
^^^^^^^^^^^^^^^^^^^^^^^^^^^^^^^^^^^
: 這樣這兩個專利申請案會通過嗎??
既然有差異,兩件案子當然有獲准的機會。
但要看這兩件申請案的 claim 是怎麼寫的。要是兩件案子的 claim
上位到範圍相同的話,譬如說辨識模組以功能性語法描述,claim 內的
其他 elements 又相同,兩案的主要差異又寫在附屬項,那就會
有 dp 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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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kenvy 來自: 59.120.182.82 (05/05 11:25)
1F:推 escaflone:差異在附屬項?換言之獨立項沒有差異,那被審查人員 05/05 23:24
2F:→ escaflone:但是,凡事也有例外=________= 05/05 23:25
3F:推 escaflone:逮到的話,不把附多項的技術特徵併上去,過的機會不大… 05/05 23:59
4F:→ escaflone:但是,凡事也有例外=________= 05/05 23:59
5F:→ escaflone:少推一句>"< 05/05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