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ihua (漱石)
看板Patent
標題Re: 一個申請新式樣專利的問題(我師父也無解)
時間Wed Dec 21 09:38:49 2005
此外,專利法施行細則第33條也寫著:"新式樣之圖面應標示各圖名稱;各圖間有相同、
對稱或其他事由而省略者,應於圖面說明註明之。"
所以我應該符合"新式樣之圖面應標示各圖名稱;"這項規定,智慧局來函叫我將圖面說明
之文字刪除後交回ㄧ式兩份,我看其他新式樣專利案樣本在圖面說明這邊很多樣本都
有寫標示各圖名稱,我打電話去智慧局兩天了,該名聯絡員都聯絡不到,好像他們是不
接電話的。
※ 編輯: juihua 來自: 218.164.12.51 (12/21 10:05)
1F:→ juihua:接通了,原來他們全部更改分機號碼 12/21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