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raJ (多啦甜不辣)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先申請原則
時間Thu Dec 15 20:02:23 2005
請問各位大大
如果美國有一件專利申請日為2000年10月5號
公告日為2002年10月29日
可以用來舉發台灣2002年8月15日申請的發明嗎
如果不行的話 那美國的專利物可否在台販賣
請各位大大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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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哇西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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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9.23.12
1F:→ escaflone:在之前沒公開的話不行,臺灣專利權人不行使權利就可以 12/15 21:03
2F:→ escaflone:這個是作業嗎?@.@ 12/15 21:06
3F:→ escaflone:第一個答案也不是用先申請原則來舉發。先講 12/15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