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8 (popo)
看板Palmar_Drama
標題[金光] 對離職員工的公告..
時間Tue Jan 5 11:31:11 2016
金光多媒體聲明公告
金光布袋戲·2016年1月5日
近日因網路FB與各大布袋戲論壇上,有已離職員工發表對於本公司的一些個人言論,其
中不乏不正確、不實、立場偏頗之訊息,此行為不但嚴重違反個人職業道德,更有涉及透
漏公司營業資訊以及名譽、商譽、個人毀謗之嫌疑,以上資訊皆由本公司法務代表【德律
國際法律事務所】存證,金光多媒體國際有限公司/天地多媒體國際有限公司,將保留一
切法律追訴權。
金光多媒體國際有限公司
http://0rz.tw/W683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220.4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almar_Drama/M.1451964674.A.35C.html
1F:推 lukiya9477: 第二回合開打 01/05 11:32
2F:推 hydroer: 指某龜? 01/05 11:32
3F:推 zxcv820421: 法律追訴權? 01/05 11:33
4F:→ tso1408579: 沒發漏到,跪求高人開示,或關鍵字 01/05 11:33
5F:推 blue1234: 不要再打了 好不容易才休兵一天又要打?(訂珍奶中 01/05 11:33
6F:推 asdfuiop: ?????? 01/05 11:34
7F:→ blue1234: /休息 有火暴那篇吧? 忘記了 01/05 11:34
已經被自砍了..
※ 編輯: sun8 (118.163.220.49), 01/05/2016 11:35:08
8F:推 tsukasaxx: 是哪篇出了問題?來朝聖一下 01/05 11:34
9F:推 BlackWhite55: 還在啊~光看兩卦比對就知道的確有偏頗之處~ 01/05 11:36
10F:推 blue1234: 樓上黑白55為什麼字刪爆文 我難過 01/05 11:37
11F:→ kyo2001: 我又錯過什麼了? 01/05 11:38
12F:推 loveyourself: #1MXyrXDo 這篇推文吧 01/05 11:39
13F:推 BlackWhite55: 文隨公告起~便隨公告落~ 01/05 11:41
14F:推 gn00604767: 開戰了 01/05 11:42
16F:→ blue1234: 這首歌獻給黑白55吧 01/05 11:42
17F:推 DDSazanami: 耶耶,第二戰場(# 01/05 11:42
18F:推 BlackWhite55: 為什麼是我啦XDDD~ 01/05 11:43
19F:推 kblover: 法律追訴權zzzzzzzzz 01/05 11:44
20F:→ kblover: 要告趕快告,嘴法律追訴權勒 01/05 11:44
21F:→ gn00604767: 所以金光還有是公告這個功能的 01/05 11:45
22F:推 neverlight: 跟工鬧翻是常態嗎? 雖然應該是鬧翻才離職啦 01/05 11:45
23F:推 LebronKing: 這法務代表也太不及格 鄉民都知道你才沒有法律追訴權W 01/05 11:46
24F:→ LebronKing: 毀謗→誹謗 01/05 11:46
25F:→ LebronKing: 真的有法務還是又是大俠兼差啊... 01/05 11:46
26F:噓 Fantasyhisai: 笑了XDD 01/05 11:50
27F:→ wi: 反正這個詞已經演變到跟大眾說我有再注意這樣而已... 01/05 11:50
28F:→ blackone979: 樓上...有一條法律叫毀謗罪 01/05 11:50
29F:→ wi: 沒任何法律效益 01/05 11:50
30F:推 winklly: 這個詞就是宣示意義比較大 01/05 11:53
31F:推 scottayu: 提油澆火的節奏 01/05 12:01
32F:推 hcl569: 放這個東西出來不好看 但是放任他們去講也很傷 01/05 12:02
33F:→ wi: 我很好奇是鬧到啥地步才搞到特地發公告.. 01/05 12:03
34F:→ wi: 尤其這篇措辭算是頗強硬了 宣示成這樣 01/05 12:03
35F:→ wi: 不然依照台灣傳產的個性 沒功勞也有苦勞 不會撕破臉到這樣 01/05 12:04
36F:推 lianhua: 那篇爆的掛其實比較像是兩邊的心態都沒調適好 溝通不良 01/05 12:05
37F:→ wi: 更別說根據之前的消息 這組長應該功勞苦勞都很大 01/05 12:05
38F:推 g54fu0: 該不會是影響到金主投資 所以才趕緊公告止血? 01/05 12:05
39F:→ ptc2: 法條用語是"誹"謗喔 刑310~ 01/05 12:06
40F:→ lianhua: 而已 但我覺得也沒什麼好拿出來講就是了... 01/05 12:06
41F:→ blackone979: 原來如此 受教了 01/05 12:07
42F:推 omega000: 應該是阿固那篇? 01/05 12:08
43F:→ mack824626: 連這個都要發公告 感覺瓜田李下 01/05 12:08
44F:→ lianhua: 剛剛餵狗了一下 誹謗、毀謗 都有吧?感覺意義不太一樣 01/05 12:09
45F:推 wi: 真的有問題就是該發阿 但就說了 台灣傳產會弄成這樣很少見 01/05 12:09
46F:→ wi: 因為發了就會有人跳出來說啥不厚道這類的... 01/05 12:10
47F:推 a40091010: 這倒是公告的很快XD 01/05 12:10
48F:→ blackone979: 這種本來就該發公告啊 不管是針對哪段網路傳言 不然 01/05 12:10
49F:→ ptc2: 我只是說刑310的法條用語啦 實際上難免交雜使用 看懂即可 01/05 12:10
50F:→ blackone979: 就等於默認了 先打預防針才能維護公司權益 01/05 12:11
51F:→ lianhua: 那篇更嚴重的指控是說金光不是不缺錢 是花在"其它地方" 01/05 12:11
52F:推 senria: 金光真的超愛告人 跟以前霹靂也差不多 01/05 12:11
53F:推 sova0809: 金光終於有公告了阿 01/05 12:11
54F:推 omega000: 所以是龜大? 01/05 12:11
55F:→ blackone979: 請問誰被告了? 01/05 12:11
56F:推 wi: 其他地方可能是硬體費阿..... 01/05 12:12
57F:→ lianhua: 我覺得他說金光不缺錢只是把錢花在"其它地方" 但沒講是哪 01/05 12:12
58F:→ lianhua: 是蠻嚴重的事情 01/05 12:12
59F:→ wi: 人事的部分目前看來應該可以說是出了大問題沒錯 01/05 12:12
60F:推 Xbet: 公告一下也是好的,如果是造成公司甚至在職員工傷害,也是該 01/05 12:14
61F:→ Xbet: 採取一下行動...(拉板凳 01/05 12:14
62F:→ lianhua: 警告意味比較濃厚吧 畢竟也是會影響在職員工的士氣 01/05 12:14
63F:→ Xbet: 雖然說謠言止於智者,但在U大爆二掛之前,超多人被牽著鼻子 01/05 12:15
64F:→ Xbet: 走,看來還是不能姑息啊,畢竟一般戲迷沒啥判斷力~XD 01/05 12:16
65F:→ bloodydevil: 霹靂有告離職員工? 記得告的是寫腐文還有盜版上傳 01/05 12:16
66F:→ bloodydevil: 的 01/05 12:16
67F:推 loveyourself: 明明阿固又有回那位u先生的文了..兩邊都有立場 01/05 12:16
68F:推 omega000: 可是後來有反擊耶 怎解? 01/05 12:16
69F:→ Xbet: 那就要看U大有沒有看到或是有沒有收到私信囉~XD 01/05 12:17
70F:→ omega000: 阿固說法說沒動手沒叫人跪 監視錄影錄音都有 01/05 12:17
71F:→ Xbet: 這說法存疑,畢竟阿固發文的第一條就跟素文的說法衝突不是? 01/05 12:19
72F:推 lianhua: 反正就是各有各的立場 所以金光只好蓋一下止戰之印XD 01/05 12:20
73F:→ lianhua: 別吵了 要吵去法院上說 XD 01/05 12:20
74F:推 Xbet: 戰吧,我的目標,是動盪九界~(雁王上身 01/05 12:21
75F:推 dogfacehoho: 凡事若是太盡,緣份是必早盡。官方啊… 01/05 12:21
76F:→ Xbet: 是誰先太盡,在網路上發出真偽難辨的"內幕",說是為公司好, 01/05 12:23
77F:→ Xbet: 實際上不知道在想什麼呢?我早從一開始就看不慣那些發言了。 01/05 12:23
78F:→ Xbet: 反之,若所言屬實,那又何必理這公告?因為告不成啊~XD 01/05 12:24
79F:推 tsukasaxx: 今天大家都有機會當離職員工,確實再怎麼不爽也不能 01/05 12:25
80F:→ tsukasaxx: 這樣隨便發言,而且還是親上火線講,問題是二邊都有責 01/05 12:26
81F:推 bluesmaple: 這事也不是第一次了,現在發個公告還好吧? 01/05 12:26
82F:→ tsukasaxx: 任,但能不能讓原公司有改善空間,而不是把話說太死 01/05 12:26
83F:推 y2k200x: 這次動作有稍微快一點,不過說真的之前爆卦說是為金光好 01/05 12:29
84F:→ y2k200x: 我是看不出來啦!爆卦爆的隱晦不明就只是要看的人腦補而 01/05 12:29
85F:→ y2k200x: 已,出社會的應該不會看不出來 01/05 12:29
86F:推 jeffsu: 看來傷害不小到必須用這麼嚴厲的口氣公告 01/05 12:29
87F:推 sam20135: 提油救火的感覺,都已告一段落,何必要再鬧大 01/05 12:31
88F:推 IPASS1204: = = 01/05 12:32
89F:推 lianhua: 提油救火?你當公司老闆會希望離職員工一直把不過就是同事 01/05 12:33
90F:→ lianhua: 間的摩擦一直拿出來公開講嗎?甚至還暗示亂花錢 01/05 12:34
91F:→ sorrycar: 亂爆片場 本來就不應該 這在哪家都一樣吧 金光內部的事 01/05 12:34
92F:→ sorrycar: 戲迷又管不著 況且爆料當然只會對自己有利的說法 01/05 12:35
93F:→ evilraistlin: 不真的告下去的話 真的會有人怕嗎? 01/05 12:36
94F:推 jamesbaby: 這樣公告也好,內部員工爆料本就不是這版樂見 01/05 12:36
95F:推 hamasakiayu: 酸法律追述權的人很無聊,就比較文雅的說法而已 01/05 12:37
96F:→ hamasakiayu: 白話是再鬧,老子不排除告死你 01/05 12:37
97F:推 Utley26: 不然要學別家從頭裝死到尾嗎?XD 01/05 12:38
98F:推 tokyo730714: 法律上沒有毀謗罪啦XD 01/05 12:38
99F:推 Xbet: 霹靂根基很穩,基本上這種程度的傷害動搖不了,相比之下金光 01/05 12:39
100F:→ Xbet: 就像個嬰兒,不採取一些措施,搞不好很多人就棄金光而去了, 01/05 12:39
101F:→ Xbet: 還是為了一些莫須有的理由。(攤手 01/05 12:39
102F:推 omega000: 不過說真的 我都快忘了這回事 結果被公告提醒 01/05 12:40
103F:推 hua0122: 有在這傳訊息的 就那兩個離職編劇吧 01/05 12:44
104F:推 x4685153: 這公告很正常啊!難道要隨便亂傳都置之不理嗎,爆料的 01/05 12:49
105F:→ x4685153: 站得住腳就不用擔心了吧 01/05 12:49
106F:推 holdmyass: 公告明明是好事,至少表示大俠有在處理內控 01/05 12:50
107F:→ x4685153: 法律追訴權大部分人都知道什麼意思,特別提的人不代表就 01/05 12:51
108F:→ x4685153: 很懂,呵 01/05 12:51
109F:推 Juchu: 其實對金光這個公告我支持,離職員工可能會對公司有抱怨本 01/05 12:51
110F:→ Juchu: 來就正常,但是那不是把公司內部的事用半八卦的方式讓戲迷 01/05 12:51
111F:→ Juchu: 去猜測,還指控說金光不缺錢?所以這個公告我支持~ 01/05 12:51
112F:推 haolish: 看不出來金光跟霹靂有什麼不一樣 01/05 12:51
113F:推 Xbet: 哎呀推文一堆平常不發文的ID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啦^^ 01/05 12:53
114F:→ bloodydevil: 做個布袋戲能搞到新舊員工像仇人 某編劇真偉大 01/05 12:54
115F:推 kylie720: 支持該告就告,霹靂瞎掰的版上很明顯有ㄧ位。但霹靂應 01/05 12:56
116F:→ kylie720: 該是沒再理。討厭劇情批評是應該,但捏造就不可取了 01/05 12:56
117F:→ x4685153: 某些不相干的人比當事人還要在意也頗有趣的 01/05 12:57
118F:推 Xbet: 其實這篇的推文再爭論下去也亂,下一則回文倒是講得挺清楚。 01/05 13:06
119F:推 PRODIGALEX: 龜大已經很克制了,很多事都沒公開爆了。 01/05 13:08
120F:推 barboo007: 再討論下去說不定就會有人出來見縫插針了... 01/05 13:08
121F:推 a98674: 就職業道德來說,很多不爽都不應該爆的,哪怕今天你是為了 01/05 13:20
122F:→ a98674: 誰好、誰不好,想講有這麼多管道,公開給我們知道沒多好 01/05 13:20
123F:→ a98674: 看,當然員工看法也是不同,隨意吧,等判出來再看判決書 01/05 13:20
124F:→ booya: 怎麼這種事反而公告,私下處理不好嗎? 以阿固的FB來看,他 01/05 13:24
125F:噓 ywchenz: 要告去告,貼公告在這裡幹什麼,太閒嗎? 01/05 13:25
126F:→ booya: 說他答應有些事不能說,已仁至義盡,代表離職員工跟金光間 01/05 13:26
127F:→ booya: 真的有些什麼事,如果搞的真的攤牌,對金光有好處嗎? 01/05 13:26
128F:→ booya: 該馬上公告的事不馬上公告,這種捅馬蜂窩的事反而那麼快 01/05 13:27
129F:→ Gravity113: 所以少十分鐘的問題到底公告了沒 01/05 13:29
130F:→ booya: 公告了,上面有 01/05 13:29
131F:推 a98674: 因為有一半是在ptt發生的吧XD 01/05 13:30
132F:→ Gravity113: 找到了,感謝告知 01/05 13:31
133F:→ x4685153: 沒公告就直接告,恐怕又有人有意見了.. 01/05 13:38
134F:推 valentian: 九局下半兩出局後突然發現可能要打延長賽0rz 01/05 13:48
135F:推 BlackWhite55: 先公告是正確的~一方面止血~一方面不做死~ 01/05 13:53
136F:推 a98674: 上面只說存證吧 ? 基本上私底下都很好說,只是要你別對 01/05 14:11
137F:→ a98674: 外講囉 01/05 14:11
138F:推 a98674: 因為沒標示跟員工爆料的嚴重性差很多吧XD 01/05 14:19
139F:推 y2k200x: 個人看法是私下講成效也不知道如何,公告一方面是讓爆卦 01/05 14:23
140F:→ y2k200x: 者自制點,一方面對戲迷滅火(消毒)這樣吧! 01/05 14:23
141F:→ booya: 就怕爆掛者真的握有什麼掛阿,如果金光完全站的住腳,那沒 01/05 14:28
142F:→ booya: 什麼問題,否則就只是把事情搞大而已 01/05 14:29
143F:推 parkyu531: 這又是怎麼了?!大俠…… 01/05 14:31
144F:推 lianhua: 能有什麼掛?金光是有做什麼違法的事情嗎?了不起就血汗 01/05 14:31
145F:→ lianhua: ,問題是金光有點血汗好像也不是什麼秘密= = 01/05 14:32
146F:推 BlackWhite55: 能有什麼卦? 01/05 14:32
147F:→ lianhua: 不然大部分還不就是員工之間的或是長官下屬之間的摩擦 01/05 14:33
148F:→ lianhua: 這真的就各有立場說出來也不能說誰對誰錯 01/05 14:34
149F:→ BlackWhite55: 發公告才是要把事化小吧~什麼邏輯是把事搞大? 01/05 14:34
150F:→ booya: 所以說搞大真的沒好處,私下安撫一下不就好了,那種講一半 01/05 14:35
151F:→ booya: 的掛真的沒有人會完全相信,也沒立場相信 01/05 14:36
152F:推 itachi0609: 別再法律追訴拳了= = 看到就很囧 01/05 14:36
153F:推 a98674: 都不顧私下情面從裡爆到外了吧?而且都離職啦 01/05 14:37
154F:→ lianhua: 問題不就是是有人會相信阿 所以要他們別再亂講了 01/05 14:37
155F:→ booya: 現在PO這個公告,不就跟離職員工撕破臉 01/05 14:37
156F:推 neverlight: 自以為有卦結果只爆一根毛要人自己腦補 01/05 14:37
157F:→ neverlight: 這種員工早點離開也好 01/05 14:37
158F:→ lianhua: 事實是當他在爆掛的時候就是撕破臉了 01/05 14:37
159F:推 winklly: 阿就是有人信啊 難不成金光連出來止血也不行喔 01/05 14:37
160F:→ a98674: 跟老闆共體時艱,但老闆還是老闆不是你兄弟吧XD 01/05 14:38
161F:→ winklly: 今天出來公告=金光要把事情鬧大是哪種邏輯啊 01/05 14:38
162F:→ booya: 問題是他就沒講全阿,現在公告是要逼他講全嗎? 01/05 14:38
163F:→ neverlight: 看人爆卦只有一個標準:敢不敢講清楚 01/05 14:39
164F:→ booya: 怎麼想都對金光不好 01/05 14:39
165F:→ neverlight: 不敢講清楚的卦 我去聽野狗叫都比較好聽 01/05 14:39
166F:→ lianhua: 就是因為沒講全傷害更大阿 讓戲迷亂猜不會比較好 01/05 14:39
167F:→ winklly: 阿金光的意思不是很明顯了嗎 你講了就法院見 01/05 14:39
168F:→ winklly: 你以為私下安撫的了會有那個起頭嗎? 01/05 14:40
169F:推 crazy225drag: 自己講的曖昧不明 說人家逼他 是否倒因為果了 01/05 14:40
170F:推 booya: 這件事本就平息了,自己公告又掀戰火 01/05 14:41
171F:推 a98674: 等等 這篇出來不就是叫人別講嗎XD 哪個人會在這情況往死 01/05 14:41
172F:→ a98674: 裡諫的,既然會離職基本上就是想撇清啦 01/05 14:41
173F:推 lianhua: 那位員工如果有留情面 就不要起那個頭 講一半不如別說 01/05 14:41
174F:推 dtdon1699: 既然這樣不如說清楚 有錢沒錢 買設備過年 01/05 14:42
175F:→ winklly: boo大的邏輯好像金光完全是錯的一方樣 爆料就是真的嗎? 01/05 14:43
176F:推 loveyourself: 龜殼花一開始不就有保留才講得很隱晦 01/05 14:43
177F:→ booya: 他沒錯,只是他處理事請的選擇很有趣 01/05 14:43
178F:推 a98674: 平息是現在平息阿,誰知道會不會有第二篇第三篇…… 01/05 14:44
179F:推 itachi0609: 既然都公告別講了 那還一直討論這幹嘛? 01/05 14:44
180F:推 neverlight: 現在文化基本教材不知道還有沒有教含沙射影這個成語? 01/05 14:45
181F:推 jabari: round 2 QwQ 01/05 15:01
182F:推 SINXIII: 嘛..我也是覺得這樣公告不太好 都有打電話關切了 01/05 15:22
183F:→ SINXIII: 雖然只是警告意味 萬一真的上法院不就變成法院認證了嗎w 01/05 15:23
184F:→ yuki01987: 大部分人都知道法律追訴權是什麼意思?不存在的權利要 01/05 15:26
185F:→ yuki01987: 怎麼定義他的意思?ㄏ 01/05 15:26
186F:推 a98674: 還沒戲看之前大家都蠻有空閒的阿(茶 01/05 15:33
187F:推 APM99: 哪裡不存在了 是一直都存在 01/05 15:33
188F:推 SINXIII: 金光都有法律事務所幫忙了怎麼還會用這個詞?是沒先看過吧 01/05 15:34
189F:→ APM99: 宣示一下讓你知道言論自由是需要守法的 01/05 15:34
190F:→ APM99: 就一回禮二回兵 宣示是禮 懂? 01/05 15:34
191F:推 lianhua: 這詞不是一直都在用嗎? 01/05 15:35
192F:推 SINXIII: 法律追訴權不是給你保留用的阿www 01/05 15:36
193F:→ lianhua: 問題是一直有人這樣用不是嗎?XD 01/05 15:37
194F:推 SINXIII: 那是媒體一直亂用誤導人的阿 所以才疑惑阿 大概沒有先給 01/05 15:39
195F:→ SINXIII: 他們法律專家看過吧.... 01/05 15:39
196F:推 holan40: 鄉民也真有趣...爆料員工講的就一定是真的?公告也有可能 01/05 15:39
197F:→ holan40: 是對方誇大,像這種事情旁觀者有何立場或證據評論? 01/05 15:40
198F:推 oSCo: 毀謗是民間用語,毀損你名譽,實際上法律用語就是誹謗!意義 01/05 15:42
199F:→ oSCo: 一樣 01/05 15:42
200F:推 lianhua: 不只媒體吧 一堆檯面上的政治人物也常用這種說法 01/05 15:42
201F:推 APM99: 哪是媒體誤導 一堆各大公司也都會這樣用語 01/05 15:43
202F:→ APM99: 都是有律師團隊的好嗎 01/05 15:43
203F:→ APM99: 就是宣示阿 不然一開始就要開戰? 01/05 15:43
204F:推 SINXIII: 都知道是政治人物了話能信嗎XD 他們常按鈴控告的那個鈴 01/05 15:43
205F:→ SINXIII: 你知道那是什麼嗎 那其實是服務鈴阿XDDDDDDDD 01/05 15:44
206F:→ APM99: 看鐵鏽求衣就知道了 鐵鏽求衣一開始就開戰 道衍還玩毛? 01/05 15:44
207F:→ lianhua: 不是能不能信的問題阿 是也沒什麼跳出來大聲疾呼這是錯的 01/05 15:44
208F:→ SINXIII: 所以我的意思是 他們沒有先給法律專家看過 才會用這個常 01/05 15:45
209F:→ lianhua: 一堆有頭有臉的人都這麼用了 只能說明這就是警告而已 01/05 15:46
210F:→ SINXIII: 被誤用的詞 01/05 15:46
211F:→ booya: 維基寫的很有趣XD 「保留法律追訴權」此宣告在法律上並無任 01/05 15:46
212F:→ lianhua: 一堆有法律專家在背後的也都這樣用了 01/05 15:46
213F:→ booya: 何效力,它本質上只是有告訴權者對自身意志的一種描述而已 01/05 15:46
214F:推 APM99: 就是宣示阿 .. 告訴你我注意到了 就這樣啊 01/05 15:46
215F:→ booya: 並在語言表現上以擬似法律用語的形式試圖營造出警告與恫嚇 01/05 15:46
216F:→ booya: 的效果。 01/05 15:46
217F:→ APM99: 就跟寄存證信函一樣阿 告訴你我注意到了 01/05 15:47
218F:→ SINXIII: 所以就只是作秀阿 我指政治人物 01/05 15:47
219F:→ lianhua: 我覺得代表有法律界大概也就隨便拉 也不想出來糾正 01/05 15:47
220F:→ APM99: 幹嘛管他有沒有效果 宣示 懂這兩字嗎 01/05 15:47
221F:→ lianhua: 所以你在那邊說沒先給法律專家看過就不太對阿 說不定就是 01/05 15:48
222F:→ APM99: 哪裡是作秀了 都是很認真地看待 01/05 15:48
223F:→ SINXIII: well,我上課的時候老師是有拿出來當笑話講啦 01/05 15:48
224F:→ lianhua: 法律專家也知道就只是想警告一下而已 01/05 15:48
225F:→ lunared: 其實就是表示:"我有看到,但我還不想撕破臉" 01/05 15:49
226F:推 SINXIII: 這我就不知道啦 只是看到內文還拿法律事務所出來,然後詞 01/05 15:50
227F:→ SINXIII: 用那樣覺得有點好笑而已XD 01/05 15:50
228F:推 holan40: 又不是真的要告了...沒嚴重到要找律師先看過才能發吧 01/05 15:51
229F:推 SINXIII: 我也是這麼想 應該沒看過吧XD 01/05 15:53
230F:→ x4685153: 當然知道沒有法律追訴權,是說那句話的意思而不是定義 01/05 15:54
231F:→ x4685153: 喔,可以看清楚再回應。只要知道金光發這文是表明他們 01/05 15:54
232F:→ x4685153: 希望減少這方面的爆料就好啦! 01/05 15:54
233F:推 SINXIII: 法律追訴權其實沒什麼問題,重點在保留兩個字 追溯期是從 01/05 15:57
234F:→ SINXIII: 你知道對方犯罪是時開始算 誹謗罪好像是6個月如果沒記錯 01/05 15:58
235F:推 nakaru: 法律專家還看會不會玩法,唬人也是個招數 01/05 15:58
236F:→ sun8: 借插花一下 之前有人把搜神記 跟 魔世 這幾個boss 寫成一篇 01/05 15:58
237F:→ sun8: 是哪篇啊.. 01/05 15:58
238F:推 APM99: 那樣中文就不通順了好嗎 01/05 15:59
239F:→ APM99: 你自己把保留這兩個字拿掉 這篇中文就有問題了好嗎 01/05 15:59
240F:→ APM99: 保留這兩個字是一定要的 又不是贅字 哪能拿掉 01/05 15:59
241F:推 blue1234: 爆 01/05 16:00
242F:推 SINXIII: 應該是創作標題的那幾篇找找? 01/05 16:00
243F:→ poke001: 有看人說過 想講些很正式的話又不知道該講啥就用法律追訴 01/05 16:02
244F:→ poke001: 權就對了... 01/05 16:02
245F:推 SINXIII: 先嚇嚇你XDD 01/05 16:04
246F:→ strickdevil: 這種東西也可以鞭?是拿放大鏡看戲還是看公司? 01/05 16:05
247F:推 SINXIII: 沒有鞭阿 好玩討論一下而已 不要這麼敏感好嗎lol 01/05 16:07
248F:推 APM99: 鐵鏽球衣對道衍 一開場就一堆招把道衍幹掉 這樣能看?? 01/05 16:09
249F:推 y2k200x: 用錯詞其實不是重點吧!真的開告交給律師就對了,跟奈奈 01/05 16:26
250F:→ y2k200x: 說的一樣這個動作其實有點像是公開給爆料者的存證信函一 01/05 16:26
251F:→ y2k200x: 樣嘍~ 01/05 16:26
252F:→ m19871006: 看起來好像很狠但其實也沒有偏頗哪一方,只是想說要離 01/05 17:17
253F:→ m19871006: 職員工可以稍稍注意一點罷了吧 01/05 17:17
254F:噓 cute101037: 法律追訴權就大家都這樣用,大律師更是這樣用。補習班 01/05 17:18
255F:→ cute101037: 或是課堂上老師要讓你覺得你高人一等就告訴你這是錯的 01/05 17:21
256F:→ cute101037: 實際上嘿嘿,就是大家都這樣用。 01/05 17:21
257F:→ midnightwolf: 也不是什麼高人一等吧 只是想告訴你正確用法而已 01/05 17:22
258F:→ cute101037: 誹謗把字拆開來可以看出 (言 非 )兩字,你的指控要虛假 01/05 17:22
259F:推 SINXIII: 不是大家都這樣用就會變對的阿,只是沒什麼必要出來大聲 01/05 17:23
260F:→ midnightwolf: 明明就有更精確的語言可以用偏偏要用自以為很深奧的 01/05 17:23
261F:→ midnightwolf: 這才是自以為高人一等吧XDDDD 01/05 17:23
262F:→ cute101037: 而毀謗則有讓你人格毀壞之意思。硬要說的話,不需要不 01/05 17:23
263F:→ SINXIII: 疾呼而已 沒人糾正大家以為是對的自然也更多人跟著用 01/05 17:23
264F:→ cute101037: 實的指控才成立。比如王小二跟王小三打砲,天天下課就 01/05 17:24
265F:→ cute101037: 約砲,你沒事公告給大眾知道,就算屬實在台灣一樣屬於 01/05 17:25
266F:→ cute101037: 刑事犯罪,毀謗則比較有此涵義。 01/05 17:26
267F:→ cute101037: 當然刑事正確用語會用誹謗跟公然侮辱的名詞。 01/05 17:27
268F:推 SINXIII: 我還真不知道有哪個大律師會用這樣用的?不知道能不能舉 01/05 17:28
269F:→ SINXIII: 個例子? 01/05 17:28
270F:→ cute101037: 其實如果只是跟大家說沒有法律沒有保留追訴權是因為 01/05 17:28
271F:→ cute101037: 法律涉及公益的時效不容許當事人自己約定,我是粉贊成 01/05 17:29
272F:→ cute101037: 稍加說明,只是看到一堆推文好像這樣的用語有多離譜... 01/05 17:30
273F:推 SINXIII: 嗯...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 01/05 17:32
274F:→ cute101037: 想說法律上更多的是習慣成法律,連決對不能用習慣的刑 01/05 17:32
275F:→ cute101037: 法也有用習慣就改變法律的歐 01/05 17:32
276F:→ poke001: 紅明顯哥的話看不懂很正常 01/05 17:33
277F:→ poke001: 雖然離題還是講一下 保留法律追訴權會被吐槽是因為說了等 01/05 17:33
278F:→ poke001: 於沒說 你在家裡睡大頭覺也是保留法律追訴權阿 01/05 17:34
279F:→ SINXIII: 好吧 看到第二句就知道是來亂的 01/05 17:34
280F:→ cute101037: 樓上阿,我是不會去舉例哪個 大律師 哈哈 01/05 17:34
281F:→ cute101037: 大律師 也是法律用語ㄝ 01/05 17:34
282F:→ cute101037: 但是在台灣,每個律師都可以稱為 大律師 01/05 17:35
283F:→ cute101037: 哀哀哀,真的說了等於沒說,上面就有人回覆了阿,保留 01/05 17:37
284F:→ cute101037: 法律追訴權等於宣示警告,那文雅點這樣寫還不能接受/ 01/05 17:38
285F:→ cute101037: 一定要寫告死你?徒增事端? 01/05 17:39
286F:→ jabari: 沒有寄存證信函一切都是屁 QwQ 01/05 17:40
287F:→ cute101037: 如果對方因為這句警告就不再亂發言,你寫說要告死他 01/05 17:40
288F:→ cute101037: 結果沒告,豈不是搞笑? 01/05 17:40
289F:→ cute101037: 存證信函在法律裏最用多是當成事實證據用。就法律效果 01/05 17:41
290F:推 poke001: 現在流行用法是 => 不排除採取法律行為 給樓上參考參考 01/05 17:42
291F:→ cute101037: 而言跟平信也是相同。但是就是大家都這樣用....警告 01/05 17:42
292F:→ cute101037: 台上,我已經寄出存證信函ooxx, (大)律師也一樣這樣用 01/05 17:43
293F:推 SINXIII: 你到底在說什麼.......... 01/05 17:44
294F:→ JOJOCK: 無言 這不是又玩火嗎 01/05 17:44
295F:推 jabari: 所以要先寄再說 不然會被笑 01/05 17:44
296F:→ cute101037: 好吧,樓上給了我更好的用語。 01/05 17:44
297F:推 APM99: 就是在跟你解釋 什麼叫做 宣示 阿 01/05 17:46
298F:→ APM99: 他怕你不懂吧 01/05 17:46
299F:推 howhow72: 樓下我對你保留法律追溯拳,你他媽給我小心一點 01/05 17:46
300F:推 lianhua: 我是覺得學法律的既然這麼計較 為什麼不出來就糾正? 01/05 17:49
301F:推 zorroptt: 是個看熄火了快澆油的概念 01/05 17:49
302F:噓 swgun: 這應該就是有法務代表但公司沒有法務的意思 01/05 17:50
303F:→ lianhua: 甚至去要求法務部給個解釋 法律人不去做然後笑別人用錯 01/05 17:50
304F:→ lianhua: 是也蠻奇怪的 01/05 17:51
305F:→ lianhua: 然後怪媒體誤導 問題是媒體基本上也就照著那些有頭有臉 01/05 17:51
306F:→ lianhua: 的人說的照寫而已 01/05 17:52
307F:推 SINXIII: 或許有只是媒體沒報大家都不知道吧?網路上大致辜一下都有 01/05 17:52
308F:→ swgun: 要告人有找事務所存證但公告沒有法務來寫 才出現法律追訴拳 01/05 17:52
309F:→ swgun: 我猜 01/05 17:52
310F:→ SINXIII: 律師的說法 01/05 17:52
311F:→ lianhua: 真的介意明明能做的更多不是嗎? 01/05 17:53
312F:→ lianhua: 不是只是一句媒體不報 01/05 17:53
313F:→ SINXIII: 等等你好像誤會了什麼 我可不是什麼法律人阿XD 01/05 17:54
314F:→ lianhua: 我也沒說你是阿 只是看你這麼計較又說老師開玩笑 01/05 17:54
315F:→ lianhua: 只是好奇 既然那老師這麼care 怎麼不去糾正? 01/05 17:55
316F:→ SINXIII: 這就要去問真正的法律人啦 只是既然知道是錯的難道要 01/05 17:56
317F:→ SINXIII: 積非成是嗎?這不是計較 01/05 17:56
318F:→ swgun: 實在看不懂cute在寫什麼就是 老實承認搞錯很難嗎XD 01/05 17:57
319F:→ lianhua: 整個法律界就是自己在網路上說這是錯的 沒更進一步的作為 01/05 17:57
320F:噓 ATHEM7: 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23333333 01/05 17:57
321F:→ lianhua: 既然不該積非成是 專業人士就應該拿出作為不是? 01/05 17:57
322F:推 SINXIII: 這也沒什麼吧 像是閃燃這個詞媒體也常亂用也沒看過消防隊 01/05 17:58
323F:→ lianhua: 現在不就是一些人知道這是錯的 恩 然後呢?一樣有人這樣用 01/05 17:58
324F:→ SINXIII: 的出來說什麼 01/05 17:58
325F:→ lianhua: 所以你看到人家誤用現在不就出來說什麼了? 01/05 17:59
326F:→ SINXIII: 不過我的確同意你應該要有人出來大聲疾呼一下 01/05 17:59
327F:→ SINXIII: 對阿 所以有看到這篇討論的人下次就不會亂用啦~ 01/05 18:00
328F:→ lianhua: 我怎麼覺得現在大家就只是直接把他解讀成就警告宣示意味 01/05 18:01
329F:→ lianhua: 也沒在管這句話到底是對還是錯 01/05 18:02
330F:→ ATHEM7: 結果下半推文都在講法律用語。。。 01/05 18:03
331F:推 omega000: 那個 怎麼這樣也能吵 大家冷靜點 01/05 18:03
332F:→ poke001: 有吧 可能被吐槽久了 現在都改用"不排除採取法律行為"了 01/05 18:03
333F:推 SINXIII: 就是積非成是阿 01/05 18:03
334F:→ SINXIII: 沒有吵阿絕對沒有吵XD 因為這公告也沒啥好說的只好找比較 01/05 18:04
335F:→ SINXIII: 有趣的點出來討論討論 01/05 18:04
336F:推 lianhua: 沒錯啊 就是早就已經積非成是了 所以還有什麼好說的? 01/05 18:06
337F:推 crazy225drag: 怎麼變成討論名詞了啦XD 01/05 18:07
338F:推 SINXIII: 不是阿 積非成是本質上還是錯的阿 不會講久了就變成真的 01/05 18:07
339F:推 lianhua: 問題是專業人士也沒有想要處理不是? 01/05 18:09
340F:推 poke001: 該怎麼說 也不算積非成是 就只能算專業用語濫用 01/05 18:09
341F:→ SINXIII: 這跟專業人士沒關係阿0.0 就算不處理也不會變成對的阿XDD 01/05 18:09
342F:→ lianhua: 怎麼沒關係 你不出來說話 大家就繼續亂用阿 然後你又繼 01/05 18:10
343F:→ lianhua: 續出來酸人 然後呢?? 改了什麼? 01/05 18:10
344F:→ lianhua: 出來笑別人積非成是 然後你們也不想改變這行為 01/05 18:11
345F:推 SINXIII: 等等 我怎麼感覺你好像有點火氣 是我的錯覺嗎 01/05 18:11
346F:推 APM99: 哪裡積非成是了 又沒錯的事情哪是非 01/05 18:11
347F:→ lianhua: 你的錯覺阿 我就只是覺得 阿又愛說別人錯 又不去糾正 01/05 18:12
348F:→ midnightwolf: l大 估狗一下法律追訴權這個詞就會看到很多人出來講 01/05 18:12
349F:→ midnightwolf: 了 不過也沒起到多少正視聽的效果 01/05 18:12
350F:→ booya: 完了,你養出另一個a大了XD 01/05 18:13
351F:→ lianhua: 我剛剛就說了 網路上很多人講沒錯 但繼續用的人更多 01/05 18:13
352F:→ midnightwolf: 所以也只能在遇到例子的時候稍微提一下讓大家知道囉 01/05 18:13
353F:→ SINXIII: 所以我說我不是法律人阿 你跟我說也沒用阿www 我也很贊成 01/05 18:13
354F:→ lianhua: 對阿 所以我的意思就是 也沒專業人士想改變這現況不是 01/05 18:13
355F:→ midnightwolf: 就是一直有人在用 所以現在才要釐清這個觀念阿XD 01/05 18:13
356F:→ midnightwolf: 至少現在看到的人會知道這個用法是有問題的 01/05 18:14
357F:→ SINXIII: 應該要有人上個媒體把大眾的錯誤觀念改掉 絕對支持 01/05 18:14
358F:→ poke001: 法律追訴權已經很多人講了 但說實在總不能立法說不能亂用 01/05 18:14
359F:→ midnightwolf: 呃 有很多專業人士想要改變啊XDDDDDD 01/05 18:14
360F:→ lianhua: 我的點就是 你不拿出更積極的作為 要怎麼導正視聽? 01/05 18:14
361F:→ poke001: 這個詞吧 01/05 18:14
362F:→ booya: 我記得早就有人提過是誤用 01/05 18:15
363F:→ lianhua: 而且S大一開始還說他覺得沒必要出來大聲疾呼 後來還改口 01/05 18:15
364F:→ midnightwolf: 我們正在提醒 身為小市民這是唯一能做的 01/05 18:15
365F:→ midnightwolf: 至於網路上有很多律師都說了這個用法有問題 01/05 18:15
366F:→ lianhua: 然後一直強調他不是法律人 說真的我不知道他想說什麼 01/05 18:15
367F:→ midnightwolf: 直接辜狗你就會看到囉 01/05 18:15
368F:→ midnightwolf: 不是沒人在做 只是你沒看到而已 01/05 18:16
369F:推 SINXIII: 等等!我沒說過我覺得沒必要大聲疾呼喔 我前面是回你為 01/05 18:16
370F:→ SINXIII: 什麼沒有法律人出來講 可能的理由而已 我不是指我自己喔 01/05 18:16
371F:→ booya: S說的很清楚阿,我比較不知道L想說什麼 01/05 18:17
372F:→ lianhua: 推 SINXIII: 不是大家都這樣用就會變對的阿,只是沒什麼 01/05 18:17
373F:→ SINXIII: 可能L大從前面就誤會了XDDD 01/05 18:17
374F:→ lianhua: 必要出來大聲疾呼而已 這句話你是回誰? 01/05 18:18
375F:→ booya: 在養下去,真的會變跟那個A大一樣了 01/05 18:19
376F:推 SINXIII: 慘我找不到那句推文在哪裡 01/05 18:20
377F:推 lianhua: 某boo我覺得你在下一篇更像欸 別有嘴說別人 01/05 18:20
378F:→ booya: 那個詞就是誤用,完結,不用在糾結啦~ 01/05 18:21
379F:→ lianhua: 在17:23那裡 我單純好奇你這句話是想說什麼? 01/05 18:21
380F:推 SINXIII: 我看到了 我的意思是他們可能覺得沒什麼必要大聲大疾呼 01/05 18:22
381F:推 poke001: l大執著了 說實在誤用的東西很多 頂多只能看到的時候講一 01/05 18:22
382F:→ poke001: 下 01/05 18:22
383F:→ SINXIII: 誤用的東西一大堆有沒有專業人士出來說話實在管不著阿 01/05 18:23
384F:→ poke001: 而且怎樣才算大聲疾呼? 要媒體大事宣揚?他們自己就常用阿 01/05 18:23
385F:→ SINXIII: 但如果有人要出來絕對贊成阿! 大概是這種意思 01/05 18:23
386F:推 lianhua: 我的點一直都很簡單 若真的很介意就拿出作為去改 01/05 18:24
387F:→ SINXIII: 不會啦 某A講沒幾句就激動到一直謾罵 L大算不錯了 01/05 18:24
388F:→ booya: 我下一篇根本沒推文阿,你是不是吵到迷糊了 01/05 18:24
389F:→ lianhua: 因為一直都有人用 而且不乏有頭有臉的人 01/05 18:25
390F:→ lianhua: 那抱歉 是這篇前面的推文 你自己也不遑多讓阿XD 01/05 18:25
391F:→ midnightwolf: 有頭有臉不一定有常識啊 為什麼要拒絕專家說法呢XD 01/05 18:27
392F:→ booya: 我講完我的想法就沒了,不會一直想要說服別人,他聽不聽在 01/05 18:27
393F:→ booya: 他 01/05 18:27
394F:推 SINXIII: 呃....所以我現在不正在拿出作為嗎?我不是來糾正了嗎? 01/05 18:27
395F:推 lianhua: 我可沒拒絕喔 我同意是錯的 但問題是一直有人用 01/05 18:27
396F:→ lianhua: 你這種小作為沒多大意義阿XD 01/05 18:28
397F:→ lianhua: 還是隨處可見可以這樣用不是XD 01/05 18:28
398F:→ SINXIII: 這樣講的我好像有點自大.... 總之我有看到的我就會說 01/05 18:28
399F:→ lianhua: 而且你又說你不是法律人 我也不是要你拿出作為 01/05 18:29
400F:→ midnightwolf: 身為一般市民 你有更好的建議嗎? 01/05 18:29
401F:→ SINXIII: 勿以善小而不為阿XDD 我能力範圍能做的就做囉 01/05 18:29
402F:推 jabari: 我去熱午餐 繼續繼續 XD 01/05 18:29
403F:→ lianhua: 我針對的一直都不是你 而是你說的那位老師 01/05 18:29
404F:→ lianhua: 但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一直往你身上攬 01/05 18:30
405F:→ lianhua: 剛剛就說了 既然他們法律界會care這件事 為什麼不做? 01/05 18:30
406F:→ SINXIII: 因為你一直用你阿XDD 01/05 18:30
407F:→ midnightwolf: 他們有做啊XDDDDD 你為什麼不孤狗呢XDDDDDDDDDDDD 01/05 18:30
408F:→ lianhua: 我也是討論討論而已 也沒非得要你們接受我的想法 01/05 18:30
409F:→ poke001: 那老師的作為不就是把這事告訴學生嗎? 這不就是有做為了 01/05 18:30
410F:→ lianhua: 我講的一直都是更積極的作為阿XD 01/05 18:31
411F:推 booya: google真的有很多篇糾正的文章 01/05 18:31
412F:→ midnightwolf: 所以你認為我們應該要去總統府前自焚以正視聽才對囉 01/05 18:32
413F:→ midnightwolf: 超積極 而且版面肯定神大 01/05 18:32
414F:→ booya: 維基也有 01/05 18:32
415F:推 crazy225drag: 我高中公民課老師有提過(亂入 01/05 18:32
416F:→ lianhua: 我剛剛都說了 看一下推文 我覺得法律界可以串聯 01/05 18:32
417F:→ midnightwolf: 網路上有很多法官律師跟法律相關的論壇都在講了 01/05 18:32
418F:→ lianhua: 別在那邊無限上綱 這種辯證法很弱 01/05 18:33
419F:→ midnightwolf: 大家能做的也就這麼多 01/05 18:33
420F:→ lianhua: 甚至去要求法務部公告 01/05 18:33
421F:推 SINXIII: 好像越扯越遠了w 來去吃晚餐你們繼續XDD 01/05 18:33
422F:推 poke001: 只能說積極的定義不一樣吧 我是認為看的到的範圍提一下就 01/05 18:33
423F:→ midnightwolf: 我是覺得你查都不查燃後提一些不可能的做法更弱.... 01/05 18:33
424F:→ booya: 加油,同志仍需努力 01/05 18:33
425F:→ poke001: 算有作為了 01/05 18:33
426F:→ lianhua: 我不查什麼 我一開始就有說我知道網路上有文章好嗎= = 01/05 18:34
427F:→ lianhua: 只能說或許真的是所謂的"積極"的定義不同吧 隨便囉 01/05 18:35
428F:→ midnightwolf: 我只是覺得你提的方法與我們的身分完全不合 01/05 18:37
429F:→ poke001: 那個...那跟法務部沒關係啊 人家要用也不能禁止阿 01/05 18:37
430F:→ midnightwolf: 建議一堆非法律出身的人去做法律職務才能做的事? 01/05 18:37
431F:→ midnightwolf: S大也講了我們都只是一般市民不是法律人 能做的就是 01/05 18:38
432F:→ midnightwolf: 看到就提醒 01/05 18:38
433F:→ poke001: 總不能說濫用的要罰款阿 頂多也只能公告澄清一下 01/05 18:38
434F:推 lianhua: 所以我一開始講的都是法律人啊= = 01/05 18:38
435F:→ lianhua: 我說的就是公告澄清一下啊 01/05 18:38
436F:→ midnightwolf: 那你又為什麼要說我們這樣做很不積極呢XDDD 01/05 18:39
437F:→ lianhua: 我沒說你們不積極 我是說法律人啊 大哥 01/05 18:39
438F:→ lianhua: 從17:50的推文開始看 我一開始用的都是法律人 01/05 18:39
439F:→ midnightwolf: 是你一直講這份作為沒意義的啊XD 01/05 18:40
440F:→ lianhua: 會用到"你們" 是因為S大說他有一個老師會開這件事的玩笑 01/05 18:40
441F:→ lianhua: 也許你們覺得有意義 很好啊 難道我不能覺得對整體環境 01/05 18:43
442F:→ poke001: 那老師就是在澄清了阿...為了一個名詞被濫用去串聯好像 01/05 18:43
443F:→ lianhua: 而言 起不到什麼作用? 01/05 18:43
444F:→ poke001: 有點太誇張了 01/05 18:43
445F:→ lianhua: 所以就是社會繼續濫用不是嗎? 01/05 18:44
446F:→ lianhua: 算了 跑題也跑太遠 請容許我厚顏地自己止戰之印(蓋) 01/05 18:45
447F:推 APM99: 結束了 讓小的幫總結一下 01/05 18:53
448F:→ APM99: 保留法律追訴權 這用法是很合理正當沒錯的~ 01/05 18:54
449F:→ APM99: 理性總結 謝謝 01/05 18:54
450F:→ poke001: 奈奈萌萌 布魯大快來帶回家~ 01/05 18:54
451F:推 jabari: 有個問題...法律追溯權這假玩意兒可以不保留嗎? 01/05 19:03
452F:推 blue1234: 我這不是來了嗎?這個主題下不適合我出現啦 太專業了 01/05 19:04
453F:→ jabari: 褫奪公權能不能告人啊??? 01/05 19:04
454F:→ poke001: 往下3篇就有了 沒有拋棄與否的問題 褫奪"公權"是公民權 01/05 19:08
455F:推 jabari: 所以只要是人就有這個追溯權...丟不掉不是嗎?? XD 01/05 19:13
456F:推 Bokolo: 哈哈,其實這樣做才是正確 XDDDDDDDDDDD 01/05 19:30
457F:→ Bokolo: 都已經爆卦爆到說片場下跪事件了,其實真的該止血一下 01/05 19:31
458F:推 jojoway: 片場下跪事件? 01/05 19:46
459F:噓 justblackJ: 布袋戲版還法律版,推文也能吵成這樣 01/05 19:51
460F:推 SINXIII: 應該還不到吵吧,大家都挺理性的阿 01/05 19:52
461F:推 Bokolo: 之前的討論有人有說到下跪兩個字阿~~~所以我稱為事件 01/05 20:57
462F:→ Bokolo: 再不公告到時更多爆料就麻煩,所以金光這次舉動正確 01/05 20:58
463F:推 jabari: 沒辦法.. 布布界這麼小 這家待不了去別家 結果發現還是同 01/05 21:00
464F:→ jabari: 一家人 (誤) 所以怎麼樣都是傷了皇城的和氣啊 01/05 21:00
465F:推 ThiefFan: sun8大說的創作文是這篇嗎?→ Gossiping #1M29uflw 01/05 21:02
466F:推 APM99: 黃家 其實也說明了布袋戲賺超少 01/05 21:39
467F:推 APM99: 幫大家在總結一下 01/05 21:45
468F:→ APM99: 其實這些事情沒圈內的人說 根本不會有人知道 01/05 21:45
469F:→ APM99: 也不會有一堆人跟風 01/05 21:45
470F:→ APM99: 大家認真看戲吧 別再連九界都回答錯了 只會酸10分鐘 01/05 21:46
471F:→ APM99: 10分鐘明明就在標準值內~ 以上 理性勿戰 01/05 21:46
472F:推 ThiefFan: 中肯的奈奈耶Q_Q 01/05 21:51
473F:推 IamLeung: 99最近好中肯 01/05 22:33
474F:→ lukiya9477: 奈奈的開關到底什麼時候會打開 超好奇 01/05 22:44
475F:推 kungfu: 錯誤的用法還能吵成這樣!? 好個積非成是! 01/06 01:49
476F:推 JOKER4936: 弱弱問一下 沒跟到這段 問阿固 素文 龜殼花三位的ID 01/06 09:15
477F:→ JOKER4936: 好爬文看到底發生啥事XD 01/06 09:15
478F:推 ochyi: 人力不足其實就是資源不足 01/06 11:01
479F:→ ochyi: 審時度勢,如果沒辦法立即有大量資金挹注 01/06 11:02
480F:→ ochyi: 在無法有多餘空間調度錢和人的情況下 01/06 11:03
481F:→ ochyi: 內部有人員工作爆表,外部有市場反應 01/06 11:05
482F:推 ochyi: 這算是個機會吧,大俠可能需要一個ceo之類的角色 01/06 11:08
483F:→ ochyi: 找錢,找人,協調劇組,行銷,等等 01/06 11:09
484F:→ ochyi: 這是那個ceo 的機會,一個理解大俠理想的人 01/06 11:11
485F:→ ochyi: 的機會 01/06 11:11
486F:推 ochyi: 不過線上免費看的問題實在暫時無解了 01/06 14:13
487F:推 neverlight: 好像高年級實習生的劇情XD 01/06 14:29
488F:噓 yadohime: 幾乎每個公司對離職員工都是這樣打,這不是廢話 ~ 01/07 00:58
489F:→ yadohime: 今天是一般公司發生這種事情鬧大上新聞,社會輿論是 01/07 01:12
490F:→ yadohime: 如何反應 ? 某某資方打壓勞方? 某某血汗工廠 ? 其實就 01/07 01:14
491F:→ yadohime: 偏心而已 ~ 01/07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