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k4boy2001 (當歸蝶)
看板Palmar_Drama
標題[求助]緊急 請大家幫忙協尋!
時間Fri May 27 21:24:08 2011
緊急 請大家幫忙協尋!
我朋友於5/24日。晚上7點05分 騎野狼的摩托車
在高雄市梓官區蚵仔寮大舍南路與展寶路交叉路口發生車禍
我朋友騎在高雄市梓官區大舍南路順向車道上 在經過展寶路的交叉路口時
對方的騎著摩托車 在紅燈時右轉 導致我男朋友 在沒有減速的狀況下撞到
對方因為沒戴安全帽 所以傷勢嚴重 也因為這樣 對方執意說是男朋友的錯
但是附近的監視錄影器都沒拍到 所以想麻煩大家的幫忙
看有沒有人車上行車紀錄器有拍到當時的情況
目前十分的著急,
也已經報案尋求警方協助,請大家能夠將此篇轉發到各個版面幫忙蒐尋,
如有違反版歸請見諒。
聯絡方式:
手機 :0912043975
MSN :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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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2.255.21
1F:推 losehope:幫妳轉去高雄板 05/27 21:31
※ losehope:轉錄至看板 Kaohsiung 05/27 21:31
2F:推 Hiro2:沒戴安全帽就輸一半了吧 先別心急 這世上沒有受傷比較重就對 05/27 21:36
3F:→ Hiro2:的這回事 就算沒有人證物證也一樣 對方必須要舉證是你男朋友 05/27 21:37
※ 編輯: mk4boy2001 來自: 115.82.255.21 (05/27 21:37)
4F:→ Hiro2:的過失導致他受傷 先想辦法和解 不能和解要上法院就上法院 05/27 21:37
5F:→ mk4boy2001:謝謝幕^^" 05/27 21:38
※ 編輯: mk4boy2001 來自: 115.82.255.21 (05/27 21:49)
6F:推 lightpisces:幫高調 05/27 22:08
7F:推 annker:幫高調 05/27 22:38
8F:推 g6526g:幫高調!! 05/27 22:56
9F:推 HADILEN:幫高調~推沒安全帽先輸一半 05/28 00:08
10F:推 Cousins15: 05/28 00:29
11F:推 brian0329:只有我覺得情形不利嗎= = 就原PO敘述來看 應注意而未 05/28 01:05
12F:→ brian0329:注意這點上 吃虧吃很大 因為是後向來車撞到= = 同理 05/28 01:06
13F:→ brian0329:現在唯一確定的是"撞到"這件事 其他事情在沒影象目擊 05/28 01:08
14F:→ brian0329:下 事主怎麼證明來不及煞停!? 而且撞到右轉車!? 這真 05/28 01:09
15F:→ brian0329:的沒圖沒真相了 05/28 01:09
16F:→ ke0119:沒警察去處理嗎? 05/28 01:30
17F:推 ke0119:條子伯伯會根據現場剎車痕跟現場車子倒的位置去量的 05/28 01:34
18F:推 timke:通常是照比例去互賠 你朋友會賠比較多 老實說過路口撞到人 05/28 07:06
19F:→ timke:紅燈右轉的 代表你朋友車速確實過快了 這方面他會很吃虧 05/28 07:07
20F:→ timke:另外 沒戴安全帽跟車禍肇則無關 對方頂多被多開一張單… 05/28 07:08
21F:→ a031819:有沒有戴安全帽跟是不是出車禍無關 05/28 07:21
22F:→ a031819:出車禍判定過失責任後,有無安全帽這些只是去調整賠償責任 05/28 07:21
23F:→ a031819:的加減條件而已 05/28 07:21
24F:→ blackjack4:紅燈右轉不是錯在先 怎會是她朋友陪比較多 05/28 07:41
25F:→ a031819:誰錯在先也不是問題,過失責任先釐清,誰該賠、賠多少都是 05/28 08:21
26F:→ a031819:責任釐清後才來看條件做加減 05/28 08:21
27F:噓 tonyhsie:板規11 車禍想找目擊者可以理解 四處亂槍打鳥就不太好了 05/28 08:25
28F:→ tonyhsie:而且 說實在的 找到影片搞不好妳男友要賠更多 = = 05/28 08:26
29F:→ alan722:台灣法律就這樣 有奇怪的比例原則 05/28 11:46
30F:推 timke:舉例來說 對方闖紅燈為主要肇因 原po朋友車速過快為次要肇因 05/28 15:47
31F:→ timke:對方醫藥費修車費等10萬 原po朋友3萬 如果判比例是7:3 05/28 15:49
32F:→ timke:那對方要付3萬*0.7=2.1萬 原po朋友要付10萬*0.3=3萬 05/28 15:50
33F:→ timke:這是大概舉例啦 只能說原po朋友不可能算完全沒錯 05/28 15:50
34F:推 kkchen:我聽過警廣說過.法令有修改過.轉彎車不管是撞人還是被撞.都 05/29 04:13
35F:→ kkchen:算轉彎車的過失... 05/29 04:14
36F:→ a031819:比例原則不是拿來說那種東西的吧... 05/29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