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aingrid (安琪拉在格子裡)
看板PU_Law
標題[分享] 97年上保險法期中作業題目
時間Wed Nov 12 17:47:20 2008
考試科目:保險法
命題教授:蔡穎芳
考試班級:法三A
考試時間:97.11.12 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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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A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並以其妻乙及女兒丙為受益人。
甲投保時,係由保險業務員丁為其填寫要保書。甲有告知丁其患有耳膜發炎、食道炎、
肝臟不好等疾病,但丁僅將耳膜炎一事填入要保書中,即匆匆要求甲要在要保書上簽名
。又,甲至A保險公司的其中一家特約醫院:中國醫藥學院接受體檢,但因有高血壓、
糖尿病等症狀而並未通過;丁知情後,建議甲至另一家特約醫院:國軍八一六醫院接受體
檢,甲終於通過A保險公司所願意承保的體檢資格要求。甲於民國88年9月16日因接受「膽
結石手術」向A保險公司申請理賠,A保險公司於受理理賠事宜時,於同年10月20日自澄清
醫院病歷得知,甲早於民國87年12月10日時經該醫院醫師診斷出患有高血壓和糖尿病之症
狀,其後尚有因同類疾病門診及住院記錄。但對於要保書之書面詢問事項第六項:「被保
險人過去五年內是否有曾因會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對或用藥?(一)高血壓...
(九)糖尿病...」丁於代甲填寫時,均未勾選。A保險公司乃於民國88年12月28日表示解除
與甲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嗣後甲於民國89年1月8日因車過身亡,乙與丙在悲痛之餘,希
望能向A保險公司請領保險金。試問:你若是乙與丙的委託律師,應如何為她們主張權利
?
2.甲向乙承租廠房建築物,並以該建築物和甲自己所有之機器設備、貨物等,先後分別向
A、B兩家保險公司要保火災保險,被保險人為甲,與A保險公司約定投保金額為100位元,
與B保險公司月定投保金額為60萬元,並與A、B兩家保險公司均約定,由於部分保險標的
為乙所有,乙為建築物部分保險的受益人。為A、B兩家保險公司並不知道甲就同一保險
標的,有重複投保之情事。不幸該廠房於保險有效期間內,發生火災。試問:乙能否向A
、B兩家保險公司請領到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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