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031819 (雲流天外蒼龍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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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96下刑法總則期末考
時間Fri May 23 15:27:44 2008
考試科目:刑法總則
命題教授:邵伊芬
考試班級:法律一A
考試時間:一百二十分鐘
一、試說明「加重結果犯」之意義,並舉一例。(25分)
二、甲收受其好友乙贈與之腳踏車一輛,該車係乙竊盜之所 得。甲雖明知該車來歷不明,
卻以為「故買贓物」才犯 法,受贈則不構成犯罪。試論述甲之可罰性。(25分)
三、甲因舌頭破皮而就醫,醫院護士乙誤讀醫師之處方,而將同一藥廠、藥名拼字雷同
的香港腳藥膏交付甲,甲擦拭後口腔潰爛復加嚴重,聽力亦因此嚴重受損。試論述
乙之可罰性。(25分)
四、卡車司機甲以糖果誘騙鄰居未滿十歲之女童乙,將其載 至山區僻無人煙處欲加以性
侵,當甲褪去乙之衣物時,發現乙有嚴重的皮膚病,致甲乃欲念全消。遂載女童返
家。試討論甲之可罰性。(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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